如何应对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一)
从2004年1月1日起,国家开始实施新的出口退税机制。及时掌握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对我市外贸出口和财政的影响,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以保持我市外贸的持续稳定发展,减轻退税机制对财政的压力,这是当前我市经济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出口退税新机制对我市外贸出口的影响 1、“新帐不欠,旧帐贴息”新政策对我市外贸出口产生积极影响。至2003年12月底止,我市累计出口应退未退税额高达29.64亿元人民币,严重影响了企业出口的正常运转。我市大宗出口商品多为传统商品,属技术含量较低、附加值较低、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其出口利润只有在资金周转较快的条件下才有保证。“新帐不欠,旧帐贴息”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将有利于我市外贸出口的健康发展。 2、一般贸易成本上升,利润下降,影响企业出口积极性。2003年我市累计出口36.52亿美元,其中一般贸易13.56亿美元。一般贸易的主要产品是服装、棉纺织品、鞋、塑料制品、玩具、旅行箱包及机电产品等,去年此类商品出口11.22亿美元,占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82.73%。上述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平均降低了3个百分点。原来依靠这类出口商品退税来维持基本利润的企业,将增加3个点的出口成本。据有关部门测算,出口退税率下调1个百分点,一般贸易每美元出口成本将增加0.077元人民币。按去年的出口计算,这次政策调整将使我市出口企业直接增加了约3.12亿元人民币成本。目前,国内棉花、塑料、钢材等原材料涨价及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更加重我市外贸企业的压力,影响了企业扩大出口的积极性。 3、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将会影响我市产品的异地出口。由于出口商品在生产地缴纳增值税,在出口地取得退税,因此,实行超基数部分退税地方负担25%的政策后,将使大量收购外地产品出口的地区增加退税负担,这可能导致出口地政府对本地企业收购外地产品出口作出限制。我市是出口货源净流出地,有相当数量的产品由周边地区出口。如果出口地政府为减少退税负担,出台限制收购外地商品出口的措施,我市部分产品的异地出口将会受阻,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市的工业增长。 二、出口退税新机制对我市财政收支的影响 1、核定基数小,应退税额大,增加地方财政支出压力。省核定我市出口退税基数为18.08亿元,与我市2003年27.38亿元的应退税额相差较大。核定退税基数小,应退税额大,意味着地方财政今年要承担的超基数25%退税额就越大。此外,我市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货物有一定比例从外地采购,这部分货物在外地交增值税,但要由我市财政支付退税款,加上我市不是工业产品的原材料产地,由外地购进的原材料在进入我市之前按其各个生产环节的增值税在生产地纳税,而我市地方财政需负担其整个流程的出口退税额,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我市地方财政的负担。 2、中央与地方同步退税,影响地方财政的正常运作。中央为保证出口退税政策得到贯彻实施,规定每一笔退税均按增值税分成比例就地从市、县(区)级国库库款中先退付25%。按全市2004年出口退税基数18亿元计算,地方财政需先行垫付4.5亿元,中央上半年已预拨2亿元,出口退税资金基本得到保证。但由于上半年办理出口退税额不大,出口旺季集中在下半年,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如果中央对地方财政垫付部分下拨不足额或不及时,地方财政资金被占用的情况将无法避免,各级财政周转将会受到一定影响。 3、出口退税新机制对部分市(区)财政运作造成较大影响。出口退税新机制将对我市各级财政运作产生较大的压力,其中尤以台山、恩平、江海三市(区)受到的压力最大。一方面,出口退税率下调,直接增加企业销售成本,减少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出口退税基数与实际出口的应退税额相差较大,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应退税的实际需要,从而减少地方财政收入。台山、恩平两市即使按出口额零增长计,也要负担超基数部分退税911万元和367万元,由于两市受金融风险、历史包袱重和经济发展较慢等因素拖累,财政已相当困难,财政收入的减少会增加两市的负担。江海区则由于2003年以前出口增长缓慢,退税基数低,2003年外贸出口大幅增长,应退税额大增,政府出口退税负担加重。如果2004年江海区外贸出口继续保持去年大幅增长的势头,其本级财政收入将会受到一定影响。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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