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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洗衣服要“晾毒”后再穿


来源:浙江服装网      发布时间:2004-7-1 10:49:36  

有关专家指出,刚从干洗店取回的衣服中有一定含量的干洗剂(四氯乙烯),而这种干洗剂具有相当的毒性。据安徽省防疫站卫生监督科徐业林科长介绍,衣服在高温干洗的过程中,衣物纤维会吸收部分干洗剂,几天后才会挥发殆尽。“因此,干洗店里大多有这样的规定:干洗后的衣物必须晾置24小时后才能让顾客取走。”取回已在干洗店里晾了24小时的衣服,能不能即刻就穿在身上呢?徐科长说,当然不能!据省防疫站对合肥市干洗店所做的一次检测表明,在干洗前、中、后三个阶段,干洗店内的四氯乙烯平均含量分别为16.6、17.4、39.3毫克每立方米,而晾在干洗店里的衣服四氯乙烯含量至少要高于空气中的含量。“因此,干洗后的衣服不能马上穿,应放在阳台等通风处晾晒5~7天,以待干洗剂充分挥发。”记者询问,如果穿了含有大量干洗剂的衣服,对人体会产生哪些危害,徐科长出示了手头的一份资料:北京环境卫生监督所曾在一次检测中发现,由于穿了未经充分晾晒的干洗衣服,5天后一位市民的呼吸气体中仍残留有四氯乙烯成分。而人体一旦急性吸入四氯乙烯,将表现出眼、鼻、喉粘膜刺激症状,轻者眼痛、口干、流涕,重者会头痛、眩晕、运动失调甚至昏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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