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叫停边贸“双倍抵扣”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
发布时间:2004-7-14 10:33:22
为鼓励边境贸易的发展,国家对以边贸方式进口的货物给予了减半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一些地区对取得的以边贸方式进口货物的海关完税凭证不是按照注明缴纳的增值税给予抵扣,而是采取了“双倍抵扣”的办法。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指出“双倍抵扣”违反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给税收征管带来隐患,必须坚决制止并严格纠正。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各地应对进口环节增值税抵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立即停止执行“双倍抵扣”政策。进口货物减免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款,一律不得作为下一环节进项税额计算抵扣。同时,税务总局还将对边境贸易地区增值税抵扣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有继续执行“双倍抵扣”等不规范政策的,将严肃处理。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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