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口退税计划相对宽松
为鼓励企业出口创汇,促进加工贸易发展,河北省国税局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对真实合法、手续凭证完备的出口企业,及时办理免抵调库和出口退税。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已下达给河北省出口退税指标22.92亿元。 据了解,去年河北省办理退税的企业共2758户,累计办理免抵调库和退税51.76亿元,同比增加26.78亿元,增长107.2%,是争取退税指标最多、退税额度最大的一年。截至目前,除了少数企业由于退税单证不齐全或电子信息核对有误等原因,剩余0.7亿元未办理退税外,河北省清理欠退税工作已基本完成。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已经下达河北省出口退税计划22.92亿元,免抵调库13.17亿元,出口退税9.75亿元。到5月底全省已办理退税和调库4.57亿元。其中:退税2.6亿元,调库1.97亿元。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后,出口退税计划相对宽松,为做好出口退税工作,河北省国税局抓住目前有利时机,快审快批,特别是对重点企业继续优先办理退税,在正式受理企业退税申报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库手续,加快了贸易企业的资金周转。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一些企业退税手续报审不及时,造成退税不能及时到位。河北省国税局希望出口企业积极与退税部门配合,要努力做到“六个及时”:一是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后,应及时付款,并从供货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二是外贸企业取得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及时到当地国税部门办税大厅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三是货物报关出口后,出口企业(包括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应及时结清相关报关、运输等费用,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四是出口企业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后,应及时通过海关“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对出口货物报关单予以确认;五是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应注意及时收汇,并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六是退税单证收集齐全后,出口企业应及时申报办理退(免)税手续。货物出口90天申报退税,逾期不再受理。6月1日以前出口的货物延长到9月30日。外贸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30日内办理认证。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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