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年底、2005年年初纺织品配额问题
来源:纺织商会
发布时间:2004-6-10 14:13:39
近日,一些出口企业向我会询问:2004年年底从中国出运、2005年年初运抵欧盟、美国、加拿大的纺织服装配额产品,在进口国清关率时是否还需要配额许可证? 经商务部核实确认,凡在2005年1月1日前从中国出运的配额产品,在进口国清关时仍需要配额许可证,即,配额许可证以出港时间为基准。只有在2005年1月1日及以后出运的产品,才按照ATC协议取消配额许可证的要求。 在此,我会提醒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明确年底、年初配额的有关法规,妥善安排生产和出运时间。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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