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挡不住自由贸易区
WTO是个筐,但筐内的萝卜并不都是单个的,一捆一捆的萝卜也不少。 这一捆一捆的萝卜就是不同国家或经济体之间签署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而且这样的捆越来越多。 中国在加入WTO后,在全面履行开放承诺,在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谈判的同时,也开始了捆萝卜的过程。上个月,中国与泰国签署的《中泰蔬菜水果协议》正式生效。根据这一协议,从今年10月1日起中泰两国对《中泰蔬菜水果协议》项下货物进口征收零关税,该协议项下涉及蔬菜108种、水果80种。到明年的1月1日,中国内地与香港和澳门的CEPA开始执行,其中的零关税协议也会促进港澳与内地的贸易。而中国与东盟在2002年11月4日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则是中国目前要捆的最大的一个萝卜。此外,中国也向亚洲近邻日本和韩国提出了建立三国自由贸易区的倡议。 不仅中国的自由贸易协定引人关注,其他国家的双边贸易自由化进程也在加快。在中国之前,美国、墨西哥、新加坡等国都在加紧寻找和建立自己紧密的贸易伙伴关系。美国除了与加拿大和墨西哥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AFTA)外,还与以色列、智利、新加坡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新加坡则除了最近与美国有上述协议外,还与新西兰达成有关协议。日本近来也非常活跃,其一直探讨与东盟国家如泰、菲、马,及与北美、澳大利亚、中国和韩国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可能性。甚至经济落后的越南也不甘落后。早些时候,越南《贸易报》报道说,越南的经贸专家们认为,越南不能站在外边观看事态发展,应该积极寻找与有关国家进行谈判和对话,选择成熟的国家签署FTA。否则越南将在今后对外经贸关系和其他领域内遇到困难,因为在全球经济关系中,很多国家将首先更看重FTA的签约国,如越南不积极参与其中,将被冷落甚至边缘化。 至于APEC,则早在1994年的《茂物宣言》中,就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区内贸易投资自由化的目标。 自由贸易区的浪潮给我们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为什么会出现大规模的双边自由贸易体制,它对世界贸易会带来什么影响,对WTO的多边贸易谈判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从国际贸易角度看,在自由贸易区内,一般实行经济体间贸易的零关税,这无疑会增加出口商的产品竞争力,从而增加区内的贸易额。但同时其也可能出现贸易转移的现象,即进口国(地区)原来打算从区外进口商品,由于区内的厂商可以提供,并关税为零,则转而从区内进口,这就会减少与区外的贸易额。自由贸易区在推动区内贸易的同时,无疑也会或多或少削弱与外部的经济联系。 但各国的国家利益推动着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应该承认,互惠互利是推动双边贸易自由化的动力,历史上已经形成的自由贸易区,都是成员体为推动相互间贸易,进而促进各自经济增长的需要而建立的。 此外,WTO多边谈判的进展缓慢,也促使成员体不得不加强双边贸易的发展,以从自由贸易区中获得增长的动力。在WTO多哈回合坎昆部长会议上,因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农产品补贴问题上分歧严重,最终导致谈判破裂。各国对在2005年1月前完成多哈新一回合谈判心中无底,所以都在做两手准备,一方面支持多边贸易,另一方面则积极拓展双边或区域性自由贸易。 在别人都搞双边体制的情况下,谁不搞,就会被边缘化,这是大家争先恐后的另一个原因,越南的心态就是最好的注解。 那么自由贸易区会与WTO协定发生冲突吗? 我们都知道,最惠国待遇是WTO法律制度之一的非歧视原则的重要体现,它与国民待遇一道,构成WTO法律制度的基石。在WTO框架下的关贸总协定(GATT)对最惠国待遇作了明确规定。GATT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一缔约方(GATT 1994年改为“成员方”)对来自或运往其它国家的产品所给予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来自或运往所有其它缔约方的相同产品。”但GATT也给出了例外,即最惠国待遇要受到“历史特惠安排”、“关税同盟及自由贸易区”等例外的限制。GATT在24条中规定,形成自由贸易区的某些国家(地区)间相互给予的特别优惠和豁免不给予订立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国家(地区)。这个规定就使得自由贸易区的利益“肥水不流外人田”了,也就使大家都能在WTO的筐里捆起了萝卜。 至于自由贸易区是否是形成多边贸易的建成基础,促进多边贸易的发展,还是会阻碍多边谈判的继续,则学界还无法做出明确的判断。 不管价值判断如何,WTO筐里成捆的萝卜会越来越多。WTO成员在继续多边游戏的同时,热衷着另外一个古老的游戏,找,找,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伸出手来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找,找,找朋友……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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