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尼贸易状况分析及2005年双边贸易展望(一)
在过去一年里,中尼双边贸易取得进一步发展,双边贸易额突破20亿美圆大关,达到21.8亿美圆,比上年增长17.4%。其中,我对尼出口因受尼政府去年初颁布实施41种商品进口禁令影响出现小幅下滑,但仍达到17.2亿美圆,仅比上年减少3.8%;我从尼进口发展快速,达4.63亿美圆,比上年增长546.4%,缩小了近年来在双边贸易中存在的过大尼方贸易逆差。但是,我们应看到中尼双边贸易中存在贸易保护主义及贸易纠纷、欺诈和产品质量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很好解决势必将影响两国双边贸易稳定健康发展。展望2005年双边贸易前景,既有许多积极因素,也存在着一些不利因素,可谓机遇和挑战并存,但总体上将会呈现稳步发展势头,因此,需要我们因势利导,认真做好调研,提出正确发展思路和切实解决办法,从而正确引导中尼双边贸易长期稳定发展。 一、2004年双边贸易发展情况及特点 1.出口出现负增长,进口增长迅速 2004年我对尼出口17.2亿美圆,比上年减少3.8%,是近年来我对尼出口首次出现负增长,主要原因是由于尼2004年初以来实施部分产品进口禁令,使我纺织品、服装、男鞋和箱包等我许多传统对尼出口商品受阻,严重影响我对尼出口增长,导致我对尼出口出现负增长。相反,我从尼进口增长十分迅速。2004年我进口达4.63亿美圆,比上年增长546.4%。我从尼主要进口产品有石油、天然气、固体矿产品及部分农产品。我向尼出口主要产品有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和部分轻工产品。 2.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 2004年我对尼机电产品出口有较大增长,特别是我对尼摩托车出口继续独占熬头,年出口量近90万辆,出口创汇2.8亿美圆。其中,仅江苏金城集团对尼出口摩托车38万辆,创汇1.2亿美圆。另外,我对尼出口汽车也取得较大突破。目前我国生产奇瑞牌小汽车、金杯牌面包车以及一汽生产的载重自卸车都已开始批量向尼日利亚出口,这无疑对改善我对尼出口产品结构,提高我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对尼机电产品出口比重不断提高,已由2003年的47%,提高到2004年的52%,增加5个百分点,机电产品占一半以上,使我对尼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 3.工程承包项目带动我机电设备出口 2004年我对尼工程承包项目合同金额达7亿多美圆,其中,通讯项目承包额达4亿多美圆,由此带动通讯设备出口1亿多美圆。据了解,仅中兴通讯设备出口5000万美圆。另外,山东电力的电站项目和华北电力的输电线项目都相应带动了部分相关设备出口。 4.双边贸易存在的逆差得到有效缓解 2004年在中尼两国政府共同努力下,双边贸易逆差比上年有了较大幅度减少。2003年我对尼贸易逆差17.14亿美圆,2004年缩小为12.57亿美圆,比上年减少27%。为了减少尼方的贸易逆差,我国政府加大从尼进口石油、固体矿产品和农产品等工作力度,并出台了一系列倾斜性优惠政策。2004年我从尼直接进口原油570万桶,价值2.39亿美圆。同时,为了刺激对尼农产品进口,我对尼主要出口农产品木薯给予了一定进口补贴等,从而有效地抑制尼方贸易逆差。但在中尼双边贸易中我仍处于绝对贸易顺差。 5.中尼贸易地位日益重要 尼日利亚是我在非洲最重要贸易伙伴国之一,2004年我对尼出口17.2亿美圆,占我对整个非洲出口12.5%。除南非之外,尼日利亚已连续数年成为我在非洲第二大出口市场。同时,我已成为尼重要产品进口国,据尼联邦统计局提供数据,2004年尼进口总额169亿美圆,其中我对尼出口约占尼进口总额10%,成为继美国、欧盟之后尼第三大贸易伙伴。 二、当前中尼贸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 尼实施贸易保护 近年来尼日利亚为了保护和振兴本国制造业,通过实施进口禁令,提高进口产品技术标准,加强了贸易保护。特别是2004年4月1日尼政府单方面对纺织品、服装及部分轻工产品和食品等共41种产品实施进口禁令。该项禁令涉及范围广,几乎涵盖所有的纺织品服装及多种轻工产品,且涉及金额大,约占尼进口总额的7%,占我对尼出口20%以上,达4多亿美圆。因此,尼实施贸易禁令严重影响我对尼出口,据统计,2004年仅纺织品服装出口就减少3亿多美圆。这也是导致去年初以来我对尼出口持续出现负增长的主要原因。 2. 我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我对尼部分出口产品质量不高,是一个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其原因:(一)目前尼社会整体购买力较低,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更多的是看重价格,其次才是质量;(二)一些尼商为了谋取更多利润,有意购买那些质次价低产品;(三)我国内一些企业为了扩大销路,不惜牺牲企业信誉和产品形象,专门为尼商生产那些质量差价格低不合格产品,以投合尼商的口味。目前我对尼出口的药品、电器以及加工机械等都有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已引起尼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和质量标准局高度重视,并多次通过不同途径向我总领馆经商室提及此事,希望中国政府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出口产品的监督和管理。尼政府为了有效地阻止伪劣产品进入尼日利亚,将在今年4月16日开始对我实施进口产品原产地离岸前产品认证和强制性评定认证,涉及电子电气产品、燃气用具、建筑材料、电器、玩具和某些汽车类产品及配件等83种产品。采用标准是美国检验协会和国际电子技术委员会的标准,并首先在出现质量问题多的原产地国家实施。 3. 贸易纠纷和商业欺诈问题 近年来,随着中尼双边贸易不断增长,贸易纠纷和商业欺诈行为也有不断增多趋势。据统计,2004年到我室投诉中方和尼方企业有数十家,涉及金额300多万美圆,据了解,实际发生数额远不止此。其中,绝大多数投诉企业为我中方企业,投诉原因大都是尼商拖欠和侵吞货款;而尼方企业投诉原因主要是我产品质量差。我们认为造成中尼企业之间贸易纠纷和商业欺诈的主要原因:(一)尼方企业整体信誉程度不高,不信守合同,一旦当地市场和价格发生变化,便找各种理由拖欠和拒付货款。(二)我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差,合同条款存在疏漏,特别是支付方式等问题上考虑不周,给事后尼商违约埋下了隐患。例如,我浙江宁波一家公司与尼商签定一笔价值11万多美圆轴承合同,在尼商仅支付15%货款情况下,我公司便贸然发货。结果发货后尼商便编造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货款,使我公司陷入被动,不得不要求尼商退货。因此,即使尼商同意退货,我公司也要支付一笔很高的各种港口费用和海运费。(三)我部分产品质量问题也是诱发贸易纠纷的重要原因。例如,我上海一家贸易公司向尼日利亚埃努古州一家公司出口塑料包装设备,虽经多次调试,但一直不能正常运行。尼公司通过埃努古商会向我室投诉,并扣押我技术人员,造成很坏社会影响。 4. 我企业之间仍然存在不正当恶性竞争、经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我某些企业为了争客户,抢市场,不惜低价竞销,甚至仿冒名牌商标,不但扰乱了我出口市场,也使我有关企业遭受很大损失。据了解,仅江苏金城集团因受同行业非法挤压就导致其每辆摩托车销售价格比上年下降5%,减少销售收入700多万美圆。另外我在尼通讯企业之间不正当竞争现象也比较突出。企业间相互残杀使尼方对我投标价格一压再压,进而从中渔利。更有甚者,部分在尼商家为了谋取暴利伙同尼商从事违禁产品贸易,铤而走险。这些现象不仅扰乱尼市场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我企业在尼形象,破坏了国家声誉。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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