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挥期市在商品市场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4-6-10 15:58:57
6月9日,商业部印发了《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通知。旨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厅(局)、经贸委(商委、内贸办、财贸办)等部门贯彻执行《纲要》精神,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 《纲要》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品市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多元化市场竞争格局已经形成,初步形成了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城市市场与农村市场共同发展的商品市场体系。但是,商品市场体系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商品市场法律体系不健全、信用体系尚待建立、交易行为不规范、交易成本高等弊端,使得商品市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 《纲要》提出了当前我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以及目前我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重点。即以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农产品市场为建设重点。同时阐述了完善商品市场体系的主要措施,如加强和完善法律制度,健全商品市场的法律体系,加快市场主体的改革步伐,改革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度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对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宏观管理。此外,提出要提高商品市场的现代化水平,有序推进商品市场扩大开放。 其中,提出期货市场在商品市场体系中要发挥积极作用。要求在推进生产资料市场创新的过程中,积极推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协调发展。完善现有上市品种的交易制度,强化风险防范机制,发挥期货市场发现价格、套期保值、规避风险和调节供求功能,促进生产资料的生产和流通。在做好与现货市场衔接的前提下,审慎推出新的期货交易品种。加强期货市场对现货流通的预测性和导向性,促进现货与期货市场的联动。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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