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加强毛绒纤维市场监管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4-2-20 8:56:00
为规范毛绒市场交易行为,保证毛绒纤维质量,提高青海省毛绒纤维的市场竞争力,青海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出了《关于加强我省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青海省质量监督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对经公证检验的毛绒纤维实施监督抽验,对公正检验以外的毛绒纤维实施监督检查;从事毛绒纤维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的企业和个人,应按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经营的毛绒进行包装,标注类别、等级、重量、按净毛绒计算公量;批量交易的毛绒(羊毛纤维1000kg及以上,绒类纤维25kg及以上),交易者须向省纤维检验局申请公证检验。公证检验证书作为交易双方交接结价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凭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从事毛绒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的企业和个人,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时根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分类分等、打包能力资格审查证明方可办理,交易和发运的毛绒要有质量凭证;各级工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在毛绒纤维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等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无质量凭证的毛绒不得出省或在省内交易;各级政府要积极培育、创建青海省羊毛品牌。 近年来,青海省毛绒纤维的流通现状及质量状况不容乐观,毛绒交易中掺杂掺假、压抬等级、混类混级现象不断发生,影响了毛绒纤维的正常经营活动和流通秩序。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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