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中国名牌出口商品开始申报
来源:《中国纺织报》
发布时间:2004-2-17 9:32:24
商务部日前发出通知,为进一步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商务部决定开展2004~2005年度“中国名牌出口商品”评选工作。 申请2004~2005年度“中国名牌出口商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是拥有进出口经营权;三是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上年度经营盈利;四是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五是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六是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因出口商品质量问题被国外索赔,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质量投诉。七是在国内和主要出口市场均已注册商标。八是商标持有人为中方。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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