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欧面料禁止使用“蓝色素”
来源:《中国纺织报》
发布时间:2004-2-13 9:00:15
欧共体官方公报发布欧盟委员会指令2003/3/EC,认定“蓝色素”(索引号611-070-00-2)具有很高的水生毒性,且不易降解,随废水排入环境后会对环境造成危害。为保护环境,该指令规定:禁止在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上使用“蓝色素”;并禁止在市场上销售含“蓝色素”的纺织品和皮革制品。该指令要求各成员国在2003年12月31日前将本规定转换成本国的法规,并从2004年6月30日起生效。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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