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国有产权转让审批将加快
国有股流通办法肯定要出台,条件是大家心态平静 本报讯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5日说,随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的实施,国资委将加快审批国有产权转让的速度,上市公司国有产权转让的办法也肯定会在适当的时候出台。 2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由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布,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进行了规范,但不包括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 李荣融在就此文件的出台答记者问时说,“办法”从“固本培源”的角度出发,对国有产权转让的全过程从制度上进行了规范,旨在加快国有资产布局调整、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步伐,最终规范中央企业的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他说,在规范和有章可循的基础上,尽管还不敢断言新一轮国有资产转让热潮即将来临,但步伐肯定应“该快就快”。他希望中央企业尽快界定产权,理清并做强主业,为产权转让做好准备。 李荣融说,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国资委将对国内外资产一视同仁,从而实现在全球范围内有效配置资源。他指出,外资在资产组合方面能力较高,因此对外资受让国有资产表示欢迎。 对于各方瞩目的上市公司国有产权转让,李荣融说,办法肯定要出台,国资委和证监会在这方面有着密切的合作。等缓一段时间大家心态都平静下来再出台,对各方都有利。 他强调,国有股绝对不会全流通。因为国资委要对要害部门的国有企业实行控股,有些还要绝对控股,控股比例不低于51%,因此能真正流通转让的国有股数额不会太大。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的国有股绝大部分是蓝筹股,随着股市走势的不断好转,具有相当的增值潜力,因此国资委没有理由急于出手。 对于股民们“谈全流通色变”的情况,李荣融说,以前股市因此的大幅波动也与人为蓄意炒做有关。随着股民投资理念的成熟和入场资金的增加,国有股流通不应该、也不会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中国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政府把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提高到战略地位,对国有股减持定下了“积极稳妥”的方针,因此人们“没有理由”不对今后股市的走势充满信心。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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