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中美纺织争端教训 纺织企业欢迎主动设限
1月23日起,商务部对针织布、胸衣和袍服三类纺织品采用出口登记管理办法,对企业向全球出口数量和出口单价实行“双挂钩”管理,无论一般贸易还是加工贸易,企业均需在出口报关前领取出口登记证,以规定的数量和不低于最低限价的价格出口。登记证制度的一个明显特点是加大了对违反规定限价的处罚力度。 针织布、胸衣、袍服均是美国于去年实施“特保”的重点对象。中国每年向美国出口的这三种纺织品价值4亿美元左右,有关争端开始于2002年9月。当时,美国纺织品生产商协会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以产品进口增长速度过快、扰乱国内市场为由,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包括上述三类产品的五种纺织品重新设置进口配额。 2003年11月17日,美国决定对中国产针织布、胸罩和袍服三类产品实施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按照美国纺织品和服装保障措施调查程序,以上三类纺织品出口美国将受到数量限制。2003年11月,美国商务部长埃文斯访华,中美双方同意建立专门针对纺织品贸易的工作小组。今年1月12、13日两天,工作小组在北京进行了有关三种纺织品的谈判。 去年11月份,在美国宣布对这三类产品实施“特保”之后,当时一些有识之士已经提出了一些主动出击的方法。例如:面对陷入无序竞争的出口市场,我们能否“主动设限”?由政府或者行业协会来对整个行业的出口进行有效调控。中国进出口商会会长王沈阳则在一次会上提醒,纺织品出口企业应抓住市场准入的机会,在创立品牌方面不能再抱着“等、靠、要”的思想,要努力发掘自身的潜力,创造出市场和消费者承认的自有品牌。 宁波申洲针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宁波申洲)欧美市场部负责人马彬表示“我们欢迎主管部门实行有关调控措施。”宁波申洲是全国最大的针织服装生产出口企业,针织产品全部出口日本、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其中每年对美国的出口额约有1000万美元左右。 马彬还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该以这次事件为契机,对所有的尤其是那些容易受到国外反倾销的出口产品的出口行为进行调控,今后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肯定会对来自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进行大面积的设置贸易壁垒。“一旦实施‘特保’,将造成恶劣的‘仿美’效应,其他国家可能对自中国进口的纺织品采取同样的措施,同时,其他产品也可能步纺织品后尘。”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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