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2年度第二次、第三次公开招标未交纳中标保证金的企业进行处罚的通知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2-9-29 8:22:3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南京、武汉、成都、广州外经贸厅(委、局),新疆建设兵团按照《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对2002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公开招标中未交纳中标保证金的企业进行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细则》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对在2002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第二次和第三次公开招标中已中标但未按照规定交纳中标保证金的企业(详见附件),收回其中标配额,并取消其2002年和2003年相应类别公开招标和协议招标的投标资格。 二、其他事项参照《关于2002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公告》及《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02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第二次、第三次公开招标未交纳中标保证金企业名单 纺配招标委员会 2002年9月25日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服务热线: 0532-66886655 |
传真:0532-66886657 |
客服邮箱:service◎sinotex.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