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棉纸企业反倾销不战而降
日前,美商务部认为中国“棉纸”(tissue paper)以低于正常的价格在美国销售,因此决定对所有涉案企业均征收112.64%的反倾销税。 中国纸业曾在进口反倾销案中扬眉吐气,01年底金东纸业、山东泉林、山东万豪、上海江南造纸厂4家铜版纸厂商,在中国造纸协会的支持下,携手提起申诉并最终胜诉。过去“啃”得动“铜纸”,如今却“啃”不动“棉纸”,业内专家指出,在贸易摩擦中态度消积、协作不足是其中的“死穴”。 为何不应诉 本次反倾销案始于04年2月17日,当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接受了曼纸业有限公司等7家造纸公司和美国造纸同业国际工会提交对棉纸、皱纸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随后,美商务部于9月21日裁定初步倾销存在,并于去年11月30日宣布我皱纸制品终裁成立,至此皱纸出口大门彻底关闭。 但美方商务部立案后,发现“棉纸”案较为复杂,即对两种产品分开进行调查。“令人诧异的是,涉及的中国企业应诉的很少,时间就这样白白过去了。”中国造纸协会有关负责人并不愿意透露有几家企业在本案中应诉,只是强调很少。 对贸易企业来说,业务范围通常比较广泛,如深圳某贸易企业自称姓赵的负责人说,“我们公司出口‘棉纸’和皱纹纸不过占总销售3.5%左右, 出口美国的数量就更少,所以没有应诉。 协作是根本 不管政府支持的力度有多大,应诉企业总也要掏自己的腰包,而一旦胜诉,所有同行都会受益,应诉的企业多少蒙上了几分“舍己为人”的色彩。有关专家指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与我国企业出口过度依赖价格竞争策略有关。被展开反倾销调查之后,国内企业在应诉组织上又不能将企业个体利益与行业整体利益统一起来。 专家指出,从国家政策的层面来说,我国应建立完善的对外贸易法律规范。组建相应的行业性组织,使我国企业在出口时避免出现自相残杀的情况。同时,应尽快建立同行业外贸企业的信用等级制度、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和奖惩制度,这样可以使我国的企业对外出口时能够统一协调,既维护了国家整体利益,也兼顾了企业的个体利益。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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