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三年内银行业监管将实现五大突破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日前指出,从今年开始到2007年的三年左右时间内,银行业监管工作将在监管能力建设、现代企业制度、银行风险管理和风险处置等五个方面实现突破性进展,努力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健运行。今后三年内,我国银行业监管工作要实现的五大目标是: 第一,提高有效银行监管能力。对照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25条标准,我国银行监管有相当大部分仍属于不符合或基本不符合。在开展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银监会已向国务院上报了《提高我国银行业监管有效性中长期规划》,明确了我国有效银行改革和建设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及其时间表,提出到2006年底建立起有效银行监管的重要基础,2012年基本达到核心原则的各项标准。 第二,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在督促各商业银行认真落实《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的同时,分别明确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邮政储蓄机构和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建设要求,制定对各类机构改革进程的监控和考核办法,按年考核进步度。 第三,增强银行业整体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对商业银行全面推行骆驼评级法,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和真实利润进行年度考核,并落实相应的持续监管措施,支持增强金融创新能力,督促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组和结构调整。在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同时,积极鼓励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境内外合格战略投资者参股中资银行。尽快统一对各类同质机构的审慎监管标准,促进公平竞争。 第五,推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要在进一步做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全面评估和积极推进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机构改革,研究制定农村新办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和监管办法,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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