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场难觅新“国标”服装
--关注着装健康专题信息(三) 春节是传统的服装消费旺季,随着2005年1月1日起国家正式实施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消费者的健康有望得到更多的保证。然而记者在新标准实施一月后发现,兰州许多商场、服装批发市场都难以找到符合新“国标”规范的服装,消费者对此也几乎都是茫然不知。 据了解,长期以来,服装安全能依据的只有关于纺织品甲醛限量的国家标准。按照新颁布实施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纺织品将分为A、B、C三类,分别指婴幼儿用纺织品、直接接触皮肤纺织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纺织品,并对服装的色牢度、甲醛含量、偶氮染料、气味、PH值等5项健康安全指标做出了详细规定。此外,还要求新生产的符合该《规范》的服装,要有“GB18401-2003”的标识。 兰州最繁华的商业地段之一的东方红广场周围有不少的超市和服装商场,记者走访了几家,发现几乎所有的销售服装只标明了号型、等级、成分等外围标准,没有按照新的标准标明属哪类产品。记者询问一位售货员为什么服装没有新“国标”时,售货员说没有听说过服装必须标有新“国标”标识,她还承诺服装都是经过厂家检验的,品质绝对合格,关于新标准的问题,她则表示不清楚。两位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在选购休闲装,他们向记者表示,买衣服时只关注衣服面料、价格等因素,从来没有想到过穿衣服还要考虑服装的安全性,更不知道服装安全的新"国标"了。 在号称西北最大的兰州东部综合批发市场,记者随意走进几家服装、鞋帽批发店,在聊天中得知,由于新年将至,最近一段时间服装生意还很不错,店主都表示没听说新标准的问题,趸货、买货的人对服装也没有提出特别的要求。 根据新标准规定,婴幼儿用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但绝大多数婴儿服装经营者说不知道这一规定,在记者采访的购买婴儿服装的市民中,问其是否知道《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时,市民们大多一脸茫然。 据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人士介绍,按照《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2005年上市的纺织产品要对类别进行标注,标识应该与使用说明的内容标注在一起。但由于该《规范》的实施有一年的过渡期,即2005年1月1日前生产的符合原有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在2006年1月1日之前还允许继续销售,所以目前市场上还有大量未执行新标准的服装。 业内人士敬告广大消费者,随着新标准的逐渐推行,消费者在选购服装时,最好还是购买贴有“GB18401-2003”和“婴幼儿服装”等字样标识的服装,以免不合格服装对身体健康造成伤害。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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