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贸易的真相
编者按:贾格迪什·巴格沃蒂(Jagdish Bhagwati)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兼美国外交关系协会(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高级研究员,同时也是《捍卫全球化》(In Defense of Globalization)(牛津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一书的作者。他还是《关贸总协定》(GATT)的经济政策顾问以及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外部顾问。 WTO总干事素帕猜(Supachai Panitchpakdi)周一公布了一个8人专家小组起草的一份报告,我也是专家组的成员之一。2003年6月他委托这个专家小组对WTO功过得失做出评估,并为WTO今后的发展方向描绘出一幅蓝图。 这份报告出炉的时间可真是再恰当不过了,因为2005年正好赶上WTO诞生10周年。与此同时,多哈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正处于关键时期。此外,在素帕猜今年9月离职之际,如果其继任者要想证明他具备执掌WTO的领导才能,就必须尽可能地得到更多指引。尽管西雅图回合以及坎昆回合的谈判饱受批评和争论,但我们有必要本著“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对此进行客观分析。批评大多同盲目拒绝自由贸易带来的实惠有关,争议则和WTO职能引起的一些担心有关。 糟粕:对自由贸易的攻击 批评人士大多行为偏激,甚至是不可理喻,但不幸的是他们还都是乐善好施的非政府组织的成员。这些富得流油的慈善团体现在开始关心起贸易问题来,但他们对贸易问题又所知甚少。例如,乐施会(Oxfam)在2002年WTO坎昆会议期间,组织示威人群带著八大工业国(G8)领导人的面具招摇过市,但怎么看这也算不上幽默风趣,不过是一群蠢人装扮成了另一群蠢人罢了。 乐施会每年的开支超过3.5亿美元,而Action Aid每年的开支近1.4亿美元,在如今这可不是一笔小数字。正如企业为了增加盈利需要跨行出击一样,这些慈善组织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也面临著跨行进入公共政策领域(不管有无专业知识)的压力。不幸的是,他们听信了一些有关国际贸易的谬论,从而给贫穷国家的发展带来了严重伤害。 因此,他们时不时地指责贫穷国家成为富国系统性“伪善政策”的牺牲品,导致国际贸易政策出现“双重标准”,富国设置的贸易壁垒要多于穷国。但实际上,大部分指控恰好相反,穷国为国内制造业设定了更高的关税保护。而这正是穷国,而非富国,在贸易谈判中享受了特殊待遇和差别对待所致。 这些慈善组织还表示,富国实施贸易自由化对穷国有利,但穷国实施贸易自由化则不利于自身经济发展。他们坚持这种谬误,置大量现实依据于不顾。现在社会的大量经济实践证明,保护国内新兴产业往往会不利于生产力发展,还要付出高昂的代价。而且,从战后贸易形势的分析中也可以看出,假如一国执行闭关锁国的贸易政策,那么其国内市场就会比出口市场更具吸引力,这反倒会限制该国的出口。因此,即便是富国进一步敞开市场,穷国自己设置的贸易壁垒也会限制国内企业打入富国市场。这一点,这些慈善团体并不了解。 他们为呼吁富国取消农产品补贴而组织的声势浩大的示威活动恐怕是后果最严重的行为了。农产品补贴当然应该取消,因为这最终会导致农民总收入增加;许多经济学家为此也努力了近40年的时间。但慈善机构、以世界银行(World Bank)为首的国际援助机构以及自由派传媒的种种做法,却让我们迈向这个目标的道路更加复杂了。他们认为消除农产品补贴将有助于所谓的最不发达国家,但实际上这是一派胡言。 经济学家艾尔博特·瓦莱斯(Alberto Vales)和阿莱克斯·麦克卡拉(Alex McCalla)提供的数据显示,在总共49个最不发达国家中,45个国家是粮食净进口国;有33个国家的所有农产品都需依赖进口。一旦取消补贴,农产品价格势必上扬,那些净进口国的利益无疑会受到损害,除非一国能从进口国摇身一变成为主要出口国。 怎么能把富国的农产品补贴归结为一种伪善行为呢?尽管面临经济学家的指责,但富国仍然继续给予农产品大量补贴,这完全是因为穷国对发展本国农业并不感兴趣。他们认为工业化才是发展之道;他们的贸易政策非常不利于本国农业发展。富国希望保护国内的农业,而穷国希望削弱本国的农业。这就出现了“各取所需”的局面,但用伪善一词来形容富国的做法很难站得住脚。 精华:全球贸易体系 但如果正像WTO报告认为的那样,当今对全球贸易自由化连篇累牍的批评声都不值得操心,但对于WTO本身及其管辖下的全球贸易体系也还有不少令人担心之处,而这些才值得关注。WTO,也就是多边贸易体系的健康发展受到了挑战;WTO的有些机构职能确实需要改革。 威胁来自下列两个方面:一是非歧视性原则的地位正在逐步下降,富国在游说过程中不断地把和贸易无关的因素掺杂在贸易协议和协定之中。机构改革迫切需要对两个方面重新进行审核:一是将一些争议性新问题引入WTO的过程,二是如何聚少成多整合资源让WTO发挥今天本应有发挥的作用。 非歧视性原则是GATT的基石。最惠国待遇条款确保了每个GATT缔约国都有权获得其他任何一个成员国享受的最低关税。GATT对例外情况做出了明确规定,例如,第二十四条规定,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或关税同盟协议等优惠贸易协定(PTA)的缔约国不必将PTA成员国自动享有的关税减让扩大到非PTA成员国,但签署了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除外。 但如今,非歧视性原则的宗旨已近乎名存实亡。PTA的盛行超过想像:全球形形色色的PTA总量接近300个,每周都在不断增加。现在就出现了一个结构性问题:当初在设计GATT的架构时PTA只是作为一种例外来看待的,但现在PTA已有凌驾于全球贸易体系之上的趋势。 此外,发展中国家在进入发达国家市场时享有优惠,发展中国家在进入彼此市场时同样如此,只有少数几个例外。最不发达国家和其他穷国之间相互给予优惠的做法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举例来说,欧盟的最惠国关税待遇只适用于5个国家,其他国家都通过各种各样的PTA、差别对待的普惠制(Generalized Scheme of Preferences, GSP)协议、武器以外产品(Everything but arms, EBA)协议等安排,获得了更低的关税待遇。显而易见,在欧盟,最惠国待遇已沦落为最不惠国待遇。 多边贸易体系面临的另一大威胁便是,富国游说团体在贸易自由化谈判过程中的影响越来越大,他们希望籍此来实现一些和贸易无关的目的。这些游说团体当然会假装鼓吹“公平贸易”,尊重拉米(Pascal Lamy)治下欧盟委员会一直呼吁的“互惠互利”。但实际上这些都是幌子,是为了掩饰游说团体一些险恶的用心。他们真正希望的是把劳工标准等特别担心的问题批著合法的外衣纳入到FTA条款和WTO章程之中。 印度和巴西等发展中大国自然反对将这些和贸易无关的问题纳入谈判日程。例如,美国和巴西就在《美洲自由贸易协定》上争执不下,巴西立场正确,坚持要求这个协定只讨论贸易自由化问题,而美国却意图他举。值得注意的是,许多贫穷国家在签订PTA时从未包括和贸易无关的问题,这个问题只有在和美国、欧盟这些重要经济体谈判时才会出现。 这些问题要求我们清楚把握到底哪些问题属于WTO范畴,新问题被引入的方式也值得认真审视,尤其是在大多数成员国表示反对的时候更应如此。在这个需要有人勇挑重担的关键时刻,在选拔新任WTO总干事时必须严格把关,认真考察他在这些问题上的立场。 这还意味著当新任总干事挑起执掌WTO的重担、应对种种挑战之际,他还拥有大批世界一流的秘书处。WTO现在每年的预算只有不到1亿美元,对,我没记错,是1亿而不是10亿美元。因此,WTO只能依赖于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外籍军团”的贸易数据分析。在西雅图、坎昆、多哈及其他会议期间,全球媒体都把关注焦点聚焦在这些机构的分析师及经济学家上,而WTO自己的工作人员则被冷落在一边。但对全球贸易进行分析并不是这些机构分析师及经济学家的特长,这对WTO来说颇有些讽刺,这种现象必须纠正。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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