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丝巾事关知识产权 杭州判定首起图案纠纷
上周五,杭州市版权局就杭州金奴手绘丝绸有限公司投诉杭州某著名丝绸销售商场有限公司和杭州某丝绸公司一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两家公司侵权复制品《牡丹花》《黄牡丹》和《白牡丹花》《节节高花》等真丝手绘长巾、蝙蝠衫、浴袍共328件;两家公司分别被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和500元,罚款3500元和2500元。 杭州市版权局市场处有关人士表示,这是杭州市版权局处罚的首起图案侵权案。 手绘图案蕴藏价值 不少杭州姑娘都买过真丝手绘的手绢。1993年,从小爱绘画的金绿女士创办了杭州金奴手绘丝绸有限公司,研制出当时独具特色的真丝手绘产品,迅速在市场上走红。 2001年,是金奴公司的鼎盛时期,年销售额达150余万元。从2002年开始,相似花色图案的各种手绘丝绸产品大量冒了出来,价格却要比金奴低不少。当年,金奴公司业绩缩水了三分之二。 金女士发现,不单单是杭州,在金奴手绘丝绸产品畅销的苏州、南京、上海等周边地区,都有大量仿制的手绘丝绸产品出现,使得她的产品节节败退。2003年,金奴公司手绘丝绸撤离杭州大厦。2004年,金奴公司生产业务主要转为外贸产品。 知识产权应当保护 为阻止被侵权,金女士想尽各种办法,比如从内部把好保密关,小心保存画样,甚至招聘了一批聋哑员工。2003年初,金女士将24幅畅销图案送到浙江省版权局申请作品登记,从而拥有了这批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取证后,金女士最近将杭州某著名丝绸销售商场有限公司和杭州某丝绸公司投诉到杭州市版权局。 杭州市版权局市场处有关人士表示,杭州某著名丝绸销售商场所销售的《牡丹花》和《黄牡丹》真丝手绘长巾、蝙蝠衫、浴袍的手绘图案,与杭州金奴手绘丝绸有限公司在2003年注册登记并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月季》和《国画牡丹》相同或基本相似;杭州某丝绸有限公司所销售的《白牡丹花》和《节节高花》真丝手绘长巾的手绘图案,与《国画牡丹》和《百荷新娘》相同或基本相似。金女士讲,几年的风波使她越来越意识到著作权的重要性,她的公司每年都要创作几百个手绘图案,进入市场销售的也就几十个,不管是否进入市场销售,她都要到版权部门去注册登记。“我们甚至掌握了几十家手绘丝绸经销商的侵权证据。” 版权意识亟待加强 这两年,纺织大省浙江发生的花色图案侵权问题日益突出。一个多月前,长兴一家布业公司在网上展示的产品,因涉嫌侵犯绍兴博览家纺有限公司31种印染花样的著作权而被后者告上法院。此案也被称为浙江省内首例纺织品侵犯著作权案。 “在杭州丝绸市场乃至整个纺织界,真正能意识到著作权重要性的寥寥无几,”杭州市版权局市场处这位人士说,“此次被查处的其中一家公司,直到事发才知道手绘丝绸还有著作权。” “在去年西博会期间举办的丝绸博览会上,我看到不少厂家的参展手绘丝绸上的图案与我们公司的产品几乎一模一样,”金女士说,“他们还辩解,‘丝绸又不像图书、音像,有什么著作权?大家都是这么做的’。” 亚洲目前最大的纺织品专业市场——中国轻纺城里,印在布上的花式图案起码在10万种以上,但其中真正属于轻纺城业主自己拥有的花式图案著作权的不到总量的1%。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外资企业对著作权的重视,杭州市版权保护管理中心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在该中心注册登记著作权的外资或合资企业的比例要远远高于本土企业。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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