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的纺织品出口商必须配备原产地证明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5-1-11 10:42:49
随着世界纺织品和服装配额体制在2004年12月31日的结束,印度尼西亚政府要求出口商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对所有出口的商品配备装卸费原件和原产地证明。 印度尼西亚贸易部外贸局的局长说,贸易部长颁布了一项行政调整后配额时代纺织品和服装出口的调整规定。这项规定是后配额时代世界贸易组织的特别行政要求。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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