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转变不等于全面紧缩
随着宏观经济的变化,2005年财政政策有望作出一系列以柔性手段为主但果断、及时的调整,这些调整的总体方向将由积极趋于稳健,但这种转变并不意味着全面紧缩。 这些调整包括:年初在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中,将长期建设国债规模调减到1100亿元;对一些以国债筹资的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进度有意放缓;对由预算资金拨款支持的基本建设项目,在支出进度上,也作了有意的控制;显著强化财政资金使用中的结构导向,结合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协调统筹要求,大力支持农业、公共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资金投入;积极酝酿和推行税制改革与完善的操作方案。明确了3-5年内在全国停征农业税的要求,并在部分地区加快进度;下半年东北八个行业率先实行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变;为促进外贸出口,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出口退税机制改革,除保证出口退税正常需要、确保“不欠新账”之外,还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历年遗留的出口退税欠款的“老账”问题。 财政税收政策的这些调整变化,其中的实质内容可概括为三点:一是政府总量扩张的调减和淡出,二是对结构优化的注重与“有保有控”区别对待;三是在抓住时机深化改革、完善管理方面的积极进取。 中性财政政策导向的基本政策含义是认为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变化之后,现阶段还不宜简单采取“全面紧缩”的调控方法,既不能“不转弯”,又不能“急转弯”,而应当是在稳健把握之下着力协调,在调减扩张力度中区别对待。按科学发展观实施公共财政职能,既有不少“越位”需要退出,又有许多“缺位”和“不到位”需要填补和加强。这里强调的是总量控制、松紧适度下的结构优化调整,是以区别对待的方式,通过调整财政收支的流向与流量,达到总量中性和结构优化的效果,应当是当前最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协调稳定增长、也可以有效配合制度创新和增长方式转变的财政政策选择。 具体来看,今后一般时间财税政策转型中的要领可以考虑如下一些方面: 调减总量扩张力度的同时,控制赤字,增收节支,并要将把握好“有保有控”的区别对待作为关键。政府资金使用的重点,应集中于国家发展规划确立的战略发展目标和农林水、生态保护与国土整治、西部开发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点项目,以及与公共卫生体系、教育、科技进步、社会保障关系密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条件建设。 政策调整要与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框架相呼应,政府首要考虑的应是市场不能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对一般竞争性、营利性投资项目,政府资金应退出,以尽可能充分地发挥市场在这些领域中配置资源的优势。 近年长期建设国债资金投入的重心和在建项目应继续予以关注,以保持必要的政策连续性。要严格控制新开工建设项目,坚决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过度超前建设。 注重调节收入分配,改善社会预期、鼓励消费,并积极合理调整区域经济关系,逐步为解决“三农”问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条件。 大力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实质性的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通过创新做大经济与财源“蛋糕”,应成为长期的不懈追求。政策转型中应不断改进、完善税制与税收征管,审时度势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和配套推进“金财工程”、“金税工程”,把短期调节和中长期改革与结构优化有机结合,使体制创新与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相互推动,在“标本兼治”中突出“治本为上”的思路。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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