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立法保护外贸专利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4-12-28 9:09:25
外贸企业应避免因专利重视不够或缺乏了解引发侵权纠纷 刚刚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苏州市专利促进条例》,特别针对苏州外向型经济中常常出现的专利侵权和纠纷,出台了保护性规定。 在对外经济贸易中,由于苏州本地企业对专利重视不够或者缺乏了解,经常发生侵权纠纷,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进口货物、原材料或者接受委托从事来料加工涉及中国专利的,应当查明出口方或者委托方是否为该专利权的合法拥有者或者合法被许可实施人,并可以在合同中就追究第三方侵犯该专利权的主体和权限进行约定。 条例还规定,引进境外技术时,应当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对该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及市场前景进行评估。涉及专利许可和转让的,应当要求技术许可方或者转让方出示合法有效的专利证明材料。 向境外出口或者转让技术、产品时,应当检索相关国家或者地区的专利文献,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权。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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