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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产品新规明年1月起实施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发布时间:2004-12-26 11:51:16  

购买的衣服有异味、衣服一洗就褪色、穿了贴身衣感到皮肤瘙痒……对于这样的事情,一些市民并不感到陌生。记者昨日从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将对上述现象进行遏制。如果此后生产的服装等纺织产品没有安全标识,或各种染料和化学药剂的用量超标,将不准上市销售。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适用范围为尿布、文胸、床罩、窗帘、帽子、外衣、袜子等,共分婴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3类。它规定,任何纺织品都不得使用可能致癌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游离甲醛含量必须符合最新的最低标准要求;防止染色牢度不佳以及成品纺织产品出现异味等。专家建议,消费者最好不要购买有霉味、高沸点石油味(如汽油、煤油等)、鱼腥味、芳香烃味、香味等异味的衣服,如果不慎购买了,也可要求商家退换或对其投诉。 据悉,广西生产的纺织产品主要是半成品,目前许多作坊式服装厂问题较多,主要体现在纺织品甲醛含量超标、衣服容易褪色等方面。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可以允许广西的纺织品生产企业有一个过渡期,明年1月1日前生产的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可继续销售,但一年后市场上的所有纺织产品均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标准,并取得安全标识,否则禁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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