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就印度棉制床单反补贴一案修改终裁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4-12-24 8:52:05
2002年12月18日,欧盟对原产于印度的棉制床单(纯纤维、人造混合纤维或亚麻混合纤维棉布制成的,经漂白、染色或印染的棉制床单)进行反补贴调查。 2004年1月17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印度的棉制床单作出反补贴终裁。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ex63022100﹑ex63023110﹑ex63023190和ex6302290。 由于应诉企业过多,欧盟委员会对一部分企业进行抽样调查,被调查企业的单独税率为4.4%~10.4%。其他参与应诉但未经实地核查企业的税率为7.6%。一家未参加应诉的企业的税率为10.4%。 2004年12月13日,欧盟委员会修改终裁,加兹阿巴德Alps Industries有限公司、艾哈迈达巴德Ambaji Marketing有限公司、印度新德里At Home有限公司、新德里Balloons公司、印度艾哈迈达巴德Bhairav国际公司、艾哈迈达巴德G-2 国际出口有限公司、孟买Harimann 国际公司、孟买Kabra 兄弟公司、新德里Mohan 海外有限公司、艾哈迈达巴德Pradip海外有限公司、孟买Sarah出口公司、孟买S.P. Impex Indore Synergy 公司、艾哈迈达巴德Texmart进出口公司、孟买Valiant Glass Works有限公司15家公司的税率为7.6%。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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