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两周年:步入后过渡期履行承诺压力增大
人民日报发表经济时评文章称,到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已两周年。 文章称,两年间,中国全面履行承诺,进一步扩大开放,包括大幅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措施,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和外商对华投资限制,修订大批法律法规等等。从总体看,国民经济运行持续良好,无论政府还是企业都经受住了WTO的“初试”,原先预期的一些“狼来了”现象并未对国内产业造成大的冲击,这说明我们的应对策略是有力的。然而,必须看到,随着中国逐步走向加入WTO的后过渡期,国内履行承诺的压力在增大,关税的下降、市场的开放,使中外产品的竞争愈益激烈。 文章指出,应对和化解WTO后过渡期的市场冲击,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也是全面提高开放水平的一项艰巨工程。应对得好,化解得快,我们就能从变化之中找到机遇,在冲击面前掌握主动。 文章称,现在,过渡期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作为WTO的一员,我们没有“捷径”可走,只能迎浪而上,对今后一段时期可能遇到的冲击和风险有清醒认识,对更大的困难和更严峻的挑战有足够估计,强化应变意识,提高应变能力。 首先应加强对4个所谓“不利”条款(即特殊保障条款、反倾销中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纺织品限制措施和过渡性审议机制)的应对,尽快建立一套快速反应和处理机制,并积极参与WTO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在农产品关税减让、关税配额增量、服务贸易开放以及“两反一保”等重点领域,维护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 另一方面,要从更大范围和更宽视野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坚持利用国际有利条件和充分发挥中国优势相结合,坚持扩大引进技术和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相结合,坚持利用外资和大力促进国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提升中国经济整体竞争力,使我们在后过渡期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 中国步入入世第三年 明年将履行的主要承诺一览 在加入世贸组织的第三年,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中国除了要继续履行前两年的承诺外,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分销服务、金融服务、旅行社和旅游服务、运输服务方面,要履行新的承诺。 附:2004年中国履行的主要承诺有: 一、货物贸易方面的承诺 (一)外贸经营权 1.全资中资企业获得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最低注册资本降至100万元人民币。(中国已于2003年8月1日提前兑现承诺)2.外资占多数股份的合资企业获得完全的对外贸易经营权。 (二)国营贸易 在实行国营贸易的商品中,原油、成品油由非国营贸易公司经营的进口比例在2003年的基础上增加15%。 (三)进口关税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有关农产品和工业品关税减让表规定,关税总水平由2003年的11.5%降低到2004年的约10.6%。将有3000多种进口商品根据承诺不同程度地降低关税,信息技术产品等部分进口商品将降至零关税。 (四)配额、许可证管理 1.取消部分商品的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和进口招标。 2.提高商品进口配额增长率。提高小汽车的进口配额15%。 3.调整关税配额商品的关税、配额与非国营贸易比例。 二、服务贸易的承诺 (一)通讯服务 国内及国际基础电信业务:允许在广州和北京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没有数量限制,并在上述城市内或城市间提供服务,外资比例不得超过25%。 (二)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 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三)金融服务 1.银行业人民币业务:除已承诺开放的上海等12个城市外,继续开放昆明、北京和厦门,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向中国企业提供本币服务。证券服务:从事国内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中外合资公司中,外资比例可以达到49%,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外资比例不得超过1/3,合资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股的承销,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基金的发起。 2.保险业3.寿险:取消地域限制,允许合资寿险公司向外国人和中国公民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服务。非寿险:取消地域限制。保险经纪:取消地域限制。外资比例不超过51%。再保险及法定保险:强制分保比例为5%。 (四)旅行社和旅游服务 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中国已提前开放)。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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