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部分地区棉花质量合格率仅27.2%
来源:兰州晚报
发布时间:2004-1-7 10:43:24
2003年四季度,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会同省纤维检验所,对该省酒泉、张掖、武威3市的8个产棉县(市)的128家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验,检查发现,棉花合格率为27.2%。 据了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体现为混等混级收购、放置,导致棉花品质下降。部分地区采摘期间降雨较多,棉花采摘后不进行晾晒,棉花水分含量较高,收购企业为抢资源,大量收购超水棉。 全省受检企业籽棉大垛存在超水棉的比例达22.2%,其中金塔县的受检企业籽棉大垛存在超水棉的比例高达50%。棉农使用丙纶编织袋采摘、交售棉花,企业不按要求排查异性纤维,违规收购,加工过程又排查不到位,使成包皮棉中普遍存在异性纤维,检查表明籽棉大垛存在严重异性纤维的占51%,成包皮棉异性纤维占43.36%。部分企业存在混等混级收购、加工,导致成包皮棉无主体品级。 检查结果表明,成包皮棉品级相符率仅为38.2%,长度相符率仅为55.1%,异性纤维标注相符率力56.6%。企业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明知是低等级棉花而标注高等级标识,明知有异性纤维,而标注“未发现”,甚至标注为“无”。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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