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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登堡欲索赔组委会100万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04-7-26 9:53:38  

亚洲杯开幕还不到一个星期,组委会的招商工作就已遭到严重质疑:在亚洲杯赞助商中,竟然同时出现两家服装“独家”赞助商。对此,认为浙江太子龙企业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香港爱登堡服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胡宝明昨天向记者表示,目前,爱登堡服饰已要求亚洲杯组委会给出明确说法,与此同时,公司也正准备起诉亚洲杯组委会,要求赔偿损失100万元。 李逵遭遇李鬼 胡宝明向记者介绍,6月11日,亚足联与香港爱登堡服饰在北京昆仑饭店宣布爱登堡成为“2004中国亚洲杯国内惟一指定休闲装供应商”。作为赞助方,爱登堡在提供一定赞助费的同时,还将为本届亚洲杯官方提供指定服装,亚足联副秘书长张吉龙亲自出席了签约仪式。作为回报,爱登堡将被允许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中国亚洲杯惟一指定休闲装供应商”字样,同时在4个赛区可进行品牌展示。 胡宝明告诉记者,亚洲杯第一次到中国举行,企业投入巨资赞助,目的就是为了提升品牌的知名度。然而,当爱登堡在全国1000多个销售终端全力开始海报宣传时,有经销商却发现,在市场上早有另外一家服饰公司也打出“亚洲杯独家赞助商”的旗号正在进行产品的大肆宣传。在爱登堡提供的其销售人员在市场上拍下的照片上,记者确实发现了这样的字样:太子龙2004亚洲杯足球赛赛事转播服装行业独家赞助商。 胡宝明则告诉记者,在发现此事之后,爱登堡迅速向亚洲杯组委会反映,组委会迅速派员进行实地考察。经核实,太子龙确实以“亚洲杯服装行业赞助商”的名义在卖场进行广告宣传,并且在亚洲杯赛事直播期间投播央视5套广告,继而在终端广告宣传中使用了“亚洲杯”名义和标志。 李鬼也有说法 那么,浙江太子龙公司又是从那里得到“亚洲杯服装赞助商”的资格呢?太子龙公司总经理助理周建德昨天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太子龙是与中央5套的广告代理商———北京未来广告公司经过数月的商谈之后,于今年5月份正式签订合作协议的,最终太子龙与马自达6汽车、雪花啤酒一起联合特约播出2004年亚洲杯赛事,在这三家企业中,太子龙理所当然地成为服装行业的独家赞助商。周建德解释说,太子龙独家赞助的是“赛事转播权”,与爱登堡的独家赞助服装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 既然太子龙也是出了赞助费的,问题自然就落在,作为一家广告公司,北京未来广告到底有没有权力进行亚洲杯相关招商活动。记者昨天就此询问北京未来广告,该公司工作人员不是将记者电话转到根本无法回答记者问题的办公室部门,就是推说相关工作人员在开会,直到记者快截稿时,其办公室一位自称姓潘的小姐才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公司没有中央电视台的批准,是不能接受记者采访的。 李逵要求赔偿 “亚足联并没有对太子龙直接授权可以使用‘亚洲杯独家赞助’字样”,胡宝明告诉记者,在爱登堡与亚洲杯组委会的合同里明确表示,亚洲杯应保证这种合作在服装行业里的排他性,然而,现在的状况造成的结果是:爱登堡的经销商认为厂家是一种欺骗行为,而普通消费者也不知道到底谁是真正惟一的亚洲杯服装赞助商,本想提升品牌形象的爱登堡在经销商和消费者心中大打折扣。 胡宝明向记者透露,由于爱登堡的损失已经被客观造成,而且在社会上已引起不小的反响,因此,他们会坚持要求组委会出面公开澄清事实,制止太子龙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100万元,必要时不排除通过法律程序来达到目的。 胡宝明同时表示,赞助亚洲杯的初衷不会因此次事件而受到影响,与组委会的合作也不会终止,给亚洲杯官方的服装仍将如期交付给组委会,但要求组委会的赔偿与澄清也不会放弃。 组委会:无法消除全部影响 昨天,记者与亚洲杯组委会副秘书长助理安云峰取得联系,安云峰告诉记者,在两个多月以前,亚洲杯中国组委会在亚足联的授权下开辟了几个招商项目,“独家服装赞助商”就是其中之一。组委会认为,除了爱登堡以外,组委会并没有直接授权给其他任何一家服装企业使用“亚洲杯”名义,太子龙这种擅用“亚洲杯”等字样显然是不合法的,为此,组委会也向太子龙公司、未来广告公司发过律师函,现在他们在央视的广告中已经撤消了“亚洲杯”等字样。至于销售终端仍然存在借用“亚洲杯”名义的问题,组委会目前没有具体的办法。至于索赔之事,安云峰告诉记者,他们目前还没有收到爱登堡的律师函。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工作者表示,国际大型体育赛事惟一赞助商名义的授权和使用应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出现两个独家赞助的“李鬼”事件,不仅涉及名义使用的侵权问题,也直接关系到亚洲杯组委会的声誉。而一家广告公司居然可以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亚洲杯”作为卖点也凸显了相关行业经营的不规范以及法律意识的淡薄,同时也暴露出组委会工作组织不力。相信通过关注这一事件及其进展可以使相关各方加强认识和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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