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度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第一次协议、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商品名称及范围 二、招标数量 三、投标资格 四、招标时间 五、投标方式 利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进行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点前只能投一份电子标书,当同一企业成功送达的电子标书出现两份(含两份)时,该企业的标书视为无效。企业无法在规定时点前发出电子标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六、投标量: 由招标办公室根据企业1999年-2001年(1-10月)年平均出口实绩及出口供货数量(出口及出口供货数量=出口数量+出口供货数量X50%,其中,出口供货数量不包括自营出口数量)确定企业最高投标量。经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批准后由部EDI中心通过电子标书设定企业最高投标量。企业可在电子标书上接收到本企业最高投标量。 七、最低投标价格: 投标价格不低于招标委员会规定的最低投标价格水平的企业均为中标企业; 投标企业可在自已的电子标书上直接接收招标委员会确定的最低投标价。 八、中标价格及中标数量 中标企业的中标价格为其投标价格。 企业中标数量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外商投资企业全年中标总量不得超过外经贸部批准的规模): 十、中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20%。企业中标后,须于2002年3月1日前将中标保证金(中标价格X中标数量X20%)汇到指定银行帐户(单位名称: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帐号:7112410182600001628)。对未按时交纳中标保证金及浪费配额的企业将按招标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十一、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招标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2号楼10层(邮编:100021)电话:
67732681 1、中艺编织品进出口公司 2、中国茶叶股份有限公司 3、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 4、浙江省惠灵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5、浙江省畜产进出口公司 6、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浙江省迪达进出口公司 8、宁波市工艺品进出口公司 9、宁波中蔺对外贸易公司 10、宁波市瑞达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11、宁波海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2、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宁波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中艺华甬进出口公司 15、中工美(浙江)进出口有限公司 16、宁波恒泰草制品有限公司 17、宁波兴宁企业(集团)公司 18、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19、中国工艺品南京进出口公司 20、南京共浦草席有限公司 21、上海工艺日用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22、上海市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23、上海新日榻榻米有限公司 24、安徽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 25、安徽省滁州市外贸草制工艺品总厂 26、安徽省华瀛草制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 27、厦门华和有限公司 28、四川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 29、湖北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 2002年度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 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 2002年度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第一次公开招标将于2001年12月24日开始,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农产品处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外经贸贸发[2001]67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商品名称及范围: 蔺草(海关税则号:14019030,暂不安排招标) 蔺草制品:46012021.10
蔺草制的席子;46012021.20 蔺草制的提花席、双苜席、垫子。 二、招标数量:465万公斤 三、投标资格: 1.凡具有出口经营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加入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加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2.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2000年销售收入(包括出口、国内销售)达300万元; 3.1999年-2001年(1-10月)蔺草制品年平均出口实绩达到5万公斤的出口企业,或年平均出口供货实绩达到40万公斤且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外贸部核准出口规模的外商投资企业。 四、投标时间:2001年12月24日-26日 截标时间:2001年 12月26日19:00 开标时间:2001年12日27日9:00。 五、投标方式: 利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进行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点前只能投一份电子标书,当同一企业成功送达的电子标书出现两份以上(含两份)时,该企业的标书视为无效。企业无法在规定时点前发出电子标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5198183,65198407,65198405。 六、最低投标价格水平 最低投标价格:0.40元/公斤。对于低于最低投标价格的标书,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将做为废标处理。 七、投标量: 最高投标量按前三年平均出口及供货量分档, 年均出口及供货量
最高投标量 100万公斤以下 10万公斤 100万公斤(含)-300万公斤
25万公斤 300万公斤(含)以上
50万公斤 招标办公室根据企业1999年-2001年(1-10月)年平均出口及供货数量(出口及供货数量=出口数量+出口供货数量X50%,其中,出口供货数量不包括自营出口数量)确定企业最高投标量,经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批准后由部EDI中心通过电子标书设定企业最高投标量。企业可在电子标书上接收到本企业最高投标量。 外商投资企业投标量:外商投资企业最高投标量为外经贸部核准的出口规模x
50%-本次协议标中标量;外商投资企业全年中标量不得超过外经贸部批准的出口规模。 企业可自主在最低投标量与最高投标量之间做出选择,但对投标数量高于最高投标量的标书,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将作为废标处理。 八、本次公开招标将于2001年12月27日开标,当日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公布初步中标结果,投标企业如有疑问,可于12月27日16:00前向招标办公室提出。12月28日起,各投标企业可通过投标程序查询本企业中标情况。招标办公室不再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九、中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20%,即企业中标后,须于2002年3月1日前将中标保证金(中标价格X中标数量X30%)汇到指定银行帐户(单位名称: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北京东单之行;
帐号: 7112410182600001628)。对未按时交纳中标保证金及浪费配额的企业将按招标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十、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招标办公室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2号楼10层(邮编:100021);联系电话:
010-67732681 传真: 010-67732681。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 2002年12月21日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