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确定第四批外经贸部“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1-9-12
各市外经贸局、省直外工贸公司: 2001年8月21日,外经贸部下发<<关于确定第四批外经贸部“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有关问题的通知>>,现予转发。请各有关企业按通知要求填报申请表,准备有关材料。请各市外经贸局将所属企业有关材料汇总后,按通知中的条件予以初审,并于10月10日前报省外经贸厅贸管处。省直外工贸公司直接报省外经贸厅贸管处。 特此通知。 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二OO一年九月十一日 本厅:厅领导(张),办公室,贸管处。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