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国企辅业改制在内容和程序上要合法合规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04-12-1 10:55:18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26日表示,辅业改制是从旧体制进入新体制的一次大跨越,在进入实施操作阶段后,各地和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操作,特别要注意在改制内容和程序上合法合规。他提出了三点要求: ——职工的经济补偿要有度。在调整职工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国家已有明确政策,主辅分离政策也作了进一步规定,在操作中必须按现有政策和规定执行,各地和各企业之间收入水平不一样,对改革成本的支付能力不一样,不要盲目攀比。改革成本承受能力较强的优势企业,要照顾到左邻右舍,以免少数企业补偿过高引起职工心理不平衡,造成社会不稳定。 ——职工持股和经营者持股要合规。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在股权设置、持股比例、购股资金来源等方面严格规范操作,不能通过无偿量化的方式持有股权。 ——产权转让要有序。改制过程中资产处置要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避免少数人操纵,损害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要规范资产转让交易方式,有条件的要尽量做到进场交易。同时,也要充分认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特殊性,把资产处置与改制企业的未来发展、职工的有效安置和社会稳定结合起来,统筹考虑。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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