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10国与中国的经贸关系发展前景(三)
三、发挥企业比较优势 提升国际竞争力 牢固树立“以质取胜”及“创立名牌”意识。中东欧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均,消费水平不齐,但对商品质量和技术标准均有较高要求。中国出口企业应彻底改变中东欧国家是中低档产品和压仓货倾销地的观念,努力调整对该地区出口产品的档次和质量,提高技术含量,在品牌、款式、包装和售后服务上下功夫,树立中国名牌产品的形象。 针对中东欧国家商品贸易中小批量、多品种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开展贸易。支付方式上也应根据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为符合欧盟技术检验、卫生检疫方面的要求,多数中东欧国家在这些方面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和制度。中国企业在向该地区出口需要检验的商品(食品、服装、玩具、电器等)时,必须符合欧盟的卫生、安全检验等标准。积极参加在该地区举办的各类综合和专业博览会。如波兰波兹南和捷克布尔诺机械和消费品博览会、匈牙利布达佩斯消费品博览会等,加大宣传本企业产品,特别是高新技术产品的力度,提高中国产品知名度。 欧盟新成员国即将实行欧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国企业应转变观念,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避免卷入侵权纠纷。 选择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和投资领域。具有资源开发优势的企业,可结合当地的资源情况,建立资源开发、生产性企业,如波兰的矿产品开发,罗、克、捷的森林开发和加工;高科技企业可考虑在波、捷、匈、斯洛文尼亚等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国家投资生产处于前沿技术的产品(如壁挂式电视、新型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其效益可能会高于国内。 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寻求政府和其他中介组织的支持和帮助。投资意向可发布在商务部政府网站合作司子站建立的“企业境外投资意向信息库”中,借助这一信息平台寻找境外合作伙伴;具体投资项目可登陆中国驻中东欧各国使馆经商参处子网站;国别概况及法律法规可询商务部欧洲司或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等研究机构。 不断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中东欧地区与西方发达国家经济联系很密切,其外贸60-70%都是与欧盟国家进行的。中国企业到该地区投资将面临与国外企业,特别是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直接较量。所以,企业要在该地区立足的根本还是要靠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即核心产品、核心市场和核心技术。投资项目在技术上要具有竞争力,在项目建成后还应不断地根据市场需求更新技术。 充分利用欧盟给予中东欧国家的优惠政策。欧盟自1997年开始,对于中东欧七国、波罗的海三国的贸易往来实行统一的原产地累计新规则,即以整个地区而不是单个国家来确定原产地。在中东欧、波罗的海国家生产的产品,只要当地的生产附加值达到60%以上,就可以获得免税进入欧盟市场的资格。中国企业可充分利用欧盟这一政策,在该地区投资建厂,把它们作为扩大对西欧出口的加工和转口基地,绕开欧盟的种种贸易壁垒,间接地拓展欧洲市场。 注意研究当地国情,摸索创造最有效的合作方式。中东欧国家国情不同,具体市场情况千差万别。中国企业进入该地区投资,必定要与方方面面打交道,会遇到许多始料不及的问题。所以,应深入研究当地国情、政情、民情、社情、商情。要守法经营,又要遵循当地特有的“游戏规则”,摸索创造出与当地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与商业伙伴最有效的合作方式。目的是保障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保证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四、发挥中介组织优势 为企业提供直接贸易、投资促进服务 充分发挥进出口商会及行业商会等中介机构的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境外培训与考察、召开研讨会、专题报告会、经贸项目洽谈会以及企业与政府间的对话会等形式,为企业全面提供中东欧各国的政治、经济以及投资环境、当地外商投资条件、投资程序、合同形式、应注意的问题等基础信息。 利用同官方机构以及其它行业组织之间建立的直接联系,为中、外企业提供法律、税务、知识产权和认证等方面的咨询,以及介绍合作伙伴、合作项目等直接贸易、投资促进服务。 组织中国企业参加中东欧国家举办的有关展览会和交易会,组织并接待中东欧各国企业、商业协会及相关机构来华考察,进行经验交流及人员互访,参加各种经贸促进等活动,吸引中东欧的企业来参加中国的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促进双向投资合作,为中国与中东欧各国企业之间开展合作牵线搭桥。 建议利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或《中国与中东欧地区企业家经贸交流资助基金》设立“中国与中东欧企业合作”网站或设置相关栏目,登载企业合作意向和具体项目信息,促进双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强交流与合作。 根据2003年10月16日商务部印发的《关于成立境外中资企业商(协)会的暂行规定》,抓紧在中东欧国家组建中资企业商会(协会),促进驻在国中资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中资企业合法权益。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服务热线: 0532-66886655 |
传真:0532-66886657 |
客服邮箱:service◎sinotex.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