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10国与中国的经贸关系发展前景(二)
二、坚实合作基础 开拓经贸新商机 只要进一步加强与新入盟国家的经贸关系,开展多种形式、广泛领域、不同层次的合作,就必然为中国企业创造了良好的新商机。 中东欧地区经济基础较好,目前又处于经济恢复和增长阶段,经济增长率甚至高于欧盟。随着政局逐步稳定、部分国家的入盟及国际上对巴尔干经济重建的援助,该地区很可能成为除中国及东南亚国家外的又一个重要的世界制造基地,并成为欧洲新的经济增长点。 因此,该地区已成为中国市场多元化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点地区。近年来,双边高层互访频繁,且均有企业家随访,企业家的组成突出体现了高科技、生产型和工贸型的特色。在政府的鼓励与支持下,只要中国企业进一步深入了解该地区市场的变化和现实需求,加强与该地区企业和合作伙伴的联系与交流,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双边合作完全可以再上一个新台阶。 在大部分中东欧国家入盟后,它们将遵从欧盟统一对华政策,而在中国公布了《对欧盟政策文件》之后,使双方经贸关系发展更具透明性和可预见性。完全有理由相信,随着中欧全面成熟战略伙伴关系的建立,中国与欧盟现有成员国经贸关系的快速发展,也必将带动中国与中东欧各国经贸关系的发展。 在关税方面,10个新成员的入盟,将采用欧盟关税税率,其关税平均水平将由目前的9%下降到欧盟4%的现有水平。这将有利于中国产品以低于目前水平进入新入盟成员国市场。双方互补性强,而该地区产业结构存在一定缺陷,轻工、家电产品竞争力不强,大部分依赖进口。如波兰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市场一半左右产品均为进口,微波炉全部为进口;罗、保等国空调器基本靠进口。空调器、录像机、VCD、DVD、微波炉、电脑、照相机、手表等生产能力较弱或不生产。与此同时,该地区的部分工业、农业技术和科研水平却极具特色,适合中国的国情,为开展双边生产技术合作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在非关税方面,10个新成员将采用欧盟统一的贸易制度、贸易规则和行政手续等。部分中东欧国家入盟后,原来各自的贸易政策及各类贸易壁垒将被更为明确、规范、简单、透明的欧盟统一贸易政策取代,贸易做法将更加符合国际规范,从而降低中国企业的经营风险和交易成本,提高效率。 中国企业可以借助新成员进入欧盟老成员市场。随着中东欧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好转、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这一地区已被认为是稳定而富有吸引力的投资场所。目前,流入该地区的外资,特别是欧盟的投资不断增加。中国的改革开放、引进外资使生产技术水平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在某些领域甚至高于部分中东欧国家的现有水准。中国企业应充分利用中东欧入盟国与现有成员国内部市场接轨的磨合期,抓住机遇,大胆出击,尽早进入当地市场。在当地投资建厂,搞实业。产品除满足当地需求外,还可以向周边国家出口。 10个新成员入盟后,利用中国与欧盟补偿谈判的成果,变不利为有利。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员国,有权利向欧盟提出赔偿要求,而在欧盟1995年吸收奥地利、芬兰和瑞典为正式成员国时,尽管中国意识到了“欧盟扩大”将损害中国的出口,但并没有权利要求赔偿。这次中国充分意识到了这一问题,有关方面已经多次和欧盟进行了谈判。中国企业将有可能利用补偿谈判的最终成果,将中方的利益减损降低到最小程度,确保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最大化。 10个新成员入盟后,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中国企业及产品克服语言障碍进入其市场。欧盟现有15个成员国使用11种语言,新成员入盟后将增加到20种,每年将花费8亿欧元,2400人用于语言的转换翻译。但是在商务交流方面,中东欧将使用英语作为国际商务语言,并逐步取代俄语。因此,只要熟悉欧盟的标准或规范就可较为顺利地进入这些国家的市场,从而免去以往诸多语言之不便。 该地区良好的地理位置和部分国家的自由关税区为产品进入欧洲市场提供了便利条件。通过海运从克罗地亚的里耶卡港(Rijeka)、斯洛文尼亚的科佩尔港(Koper)、罗马尼亚的康斯坦察港(Constantza)、波兰的格地尼亚和格但斯克港口进入欧洲中心,比通过欧洲北部港口运输缩短数几天的航程。各国建立的自由关税区为外国企业进行投资、开展贸易、从事生产等经济活动提供优惠政策,使外国企业通过该地区进入欧洲更加便利。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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