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采取五项措施突破贸易壁垒
――当前贸易壁垒问题剖析(下)
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此间专家学者建议,面对花样翻新的国际贸易壁垒,我们不仅要想方设法化解,更要化被动为主动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一、建立预警机制,实现对外贸易保护的前置化。紧密跟踪我国重点出口的国家和地区情况,对信息保持高度敏感,及时了解国外某些贸易壁垒出台的动向,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建立一套切实有效的预警机制。商务部目前已开通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记者通过浏览网页,发现其中包括了进口调查、出口应诉、最近贸易壁垒新闻、壁垒的理论知识等一系列内容,对帮助企业解决出口贸易摩擦十分有益。此举可以说为我国出口贸易保护前置化迈出了重要一步。 二、进一步建立“四体联动”应诉工作机制。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商务部、地方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进出口商会和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以及相关企业的“四体联动”的出口反倾销和保障措施应诉工作机制。商务部及时向中介组织和企业提供案发前的预警信息和立案后的相关情况,并提供其所要求的必要法律支持;在此基础上,地方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向所在地的涉案企业进一步传达,并负责与商务部、中介组织和商会协调;中介组织作为利益集团代表成员及时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商会代表企业并和企业一起积极参加后续的应诉。四方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能相互通报情况并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出口经营秩序。记者在采访了感受到,行业自律、杜绝恶性竞争是商会和企业呼吁最多的问题之一。 专家表示,随着未来我国外贸经营权的下放,规范经营秩序成为外贸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为无论是反倾销还是特保,都是因为出口商品价格低,甚至许多技术贸易壁垒也是由于产品价格过低而造成的。因此,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进出口商会的服务协调职能,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建立;另一方面,可通过各行业协会、主管部门、重点省市制定有关行业出口产品的最低限价,并通过公布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引导出口企业调节出口数量与价格,并建立重要产品的进口数量、价格监测系统,尽可能将隐患消除在境内,争取产业保护工作的主动权。对重点敏感出口产品要做好出口价格、出口国家和地区的监测工作,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要运用科学的手段强化监管制约,采取海关审价和预核签章等办法,遏制低价竞销行为。另外,发现有竞价销售,扰乱出口秩序的情况要坚决制止,对个别企业的恶性竞争,应建立必要的惩罚制度,保障出口秩序的正常化。 四、同时打造技术壁垒的“坚盾”和“利矛”。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曲如晓认为,从短期来看,首要任务是打造技术贸易的“坚盾”,即构建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对策体系。首先需要我们对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建立专门的技术贸易壁垒数据库。同时保持对国外技术标准的高度敏感性,对拟议中的标准及时进行研究,分析其对我贸易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其是否具有贸易壁垒的性质,尽早介入,力争在标准制定初期便打掉其中不合理的部分。 从长期来看,根本的任务是打造应对技术壁垒的“利矛”,即提升我国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是最终冲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根本保证。从长远看,提高产品档次不仅是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需要,也不仅是出口的需要,更是我国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为此我国企业要及时了解国际标准和出口市场的技术要求,要特别重视工艺技术创新,要善于引进发达国家的最新技术工艺和设备。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修改与协调工作,争取将我国具有优势项目的标准纳入到国际标准体系中,变被动为主动。将这种“坚盾”和“利矛”的配合使用,相互协调,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五、应对反补贴需提早准备。当前我国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市场经济地位,由于反补贴调查只能对“市场经济国家”采取,因此我国可能即将步入反补贴贸易壁垒的高峰期,反补贴研究工作迫在眉睫。专家认为,当前政府必须及时调整国内补贴政策和策略,尽早建立适应世贸组织规则和符合国家需要的补贴制度,解决现行补贴政策与世贸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协定书》相冲突的部分。另外,由于2003年以前我国从未卷入反补贴贸易摩擦,导致当前国内应对反补贴调查缺乏经验,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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