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1年度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我部2000年12月6日《关于2001年度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及配额有偿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的精神,即日起开始对轻重烧镁、氟石、滑石、碳化硅出口企业2000年出口及供货实绩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此次进行审核的招标商品是:轻重烧镁、氟石、滑石、碳化硅。 二、审核工作的职责分工按上述通知进行。 三、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和招标办公室应按下列要求审查企业投标资格: 1、审核内容为上述商品出口企业2000年度出口及供货情况。 2、组织本地企业按本通知附件二所列表格填写《申请投标企业资格申报表》,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核后送招标办公室复审。 3、企业上报经营数据须提供2000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有合法会计师事务所认证证明,否则无效。 4、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按本通知附件三填写本地区《投标企业资格情况统计表》。 5、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应于2001年4月12日前将初审结果送招标办公室复审。 四、有关商品具体招标公告将在《国际经贸消息》、《国际商报》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公布。 以上请遵照执行。 附件:如文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