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纺织品被动配额2001年第一次协议、公开招标未交中标保证金企业投标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1-3-9
根据外经贸部《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关于2001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公告》的有关规定,对于公开招标,中标企业必须将同一招标批次的各类别中标配额的中标保证金一次性交齐,不允许中标企业放弃部分中标类别的配额而只缴纳部分中标类别配额的中标保证金。对未按规定将某招标批次全部中标类别配额中标保证金汇到指定帐户或汇款不足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取消其该招标批次所有中标类别的中标配额(包括已交纳保证金的协议招标中标配额。对于已交纳协议标相应类别全部或部分中标数量100%中标金的企业,该企业协议标该类别相应全部或部分中标数量可继续使用。)和所有中标类别两年的投标资格
。对于协议招标,对逾期未缴纳或未能足额缴纳某类别中标保证金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取消其相应类别当年中标数量以及今后两年的投标资格。
现将纺织品配额招标办公室统计的未按时足额交纳中标保证金企业名单及有关数据予以公布(见附件),如企业对招标办公室的统计结果有异议,可在2001年3月20日16时前凭已交保证金的财务单据及中标保证金交款凭证(企业留存联)通知招标办公室复核。
经复核未按时足额交纳中标保证金的企业,按照前述规定将被取消2001年度和2002年度相应类别纺织品配额投标资格,同时取消并收回这些企业2001年度相应类别纺织品中标配额。 特此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1年3月1日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