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出口企业请注意新规则
来源: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05-1-4 8:30:02
从2005年1月1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止,我国将对向全球出口的7大类33个敏感类别的148个服装税号,采取从量计征方式加征出口关税。今天杭州海关特地提醒企业注意加征关税后带来的出口环节的新变化。 据介绍,过去,服装出口由于不征出口关税,很快就可以在海关办好出口手续,装载外运。开征出口关税后,依据规定要等税款缴纳之后才可放行货物。因此杭州海关有关人士提醒企业,要考虑到这种出口环节操作上的变化,为缴纳出口关税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延误船期、航班等。 同时,海关有关人士也指出,在特殊情况下,为避免出现因无法及时缴纳关税而导致出口货物延误船期、航班等情况,在通关过程中,企业可向海关申请缴纳税款等额保证金、银行保函或者其他海关担保方式,凭保先放行货物,后办理税款征收手续。此外,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开通税费“网上支付”,该方式时效快,手续便捷,足不出户就可完成缴纳税费程序,可有效减少通关时间。对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企业可向当地海关咨询。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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