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过后“奥康”被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
来源:温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4-12-30 13:40:47
民事官司再次为温州市打出一枚驰名商标。日前,温州市“奥康”商标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中被确认为“驰名商标”。据悉,这是温州市第二例被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 今年8月16日,奥康集团有限公司以温岭市奥康鞋业公司商标侵权为由,向市中院提起诉讼。12月20日,市中院经审理终结后,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奥康集团有限公司的“奥康”商标为驰名商标,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其生产和销售的商品上使用“奥康”文字的侵权行为,并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据悉,通过司法途径认定驰名商标是国际惯例。此前,温州市曾在一次民事判决中确认“红蜻蜓”商标为驰名商标。由于今后我国不再专门组织对驰名商标进行评选,司法判决无疑给知名企业维权带来了福音。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服务热线: 0532-66886655 |
传真:0532-66886657 |
客服邮箱:service◎sinotex.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