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安全国标实施在即
来源:楚天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4-12-28 13:59:28
从明年元月1日起,国家纺织品安全项目检测标准将正式实施,江城市民购买的进口服装,如因甲醛等超标造成身体不适的,可向商家索赔。 昨日,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轻纺检验处介绍:近日,在上海、深圳等我国主要进口口岸,国家质检总局针对进口纺织品进行了专项抽查。结果显示:进口纺织品和服装在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等方面,总不合格率高达45.7%。 目前,江城市面上销售的进口服装,绝大部分来自上述沿海进口口岸,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质量隐患。届时,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出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以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从事进口服装销售的商家,应及时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报检,合格后方能销售。一旦违规,省检验检疫部门将给予停售、并进行罚款(按货值的5%-20%)。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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