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鼓励跨国公司投资 融资租赁提前开放
来源:中国纺织
发布时间:2004-10-13 9:26:37
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至2004年底,经营性租赁业务要对外商独资放开。我国商务部加快修改了关于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办法,提前大约一年允许外商设立独资租赁公司,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并且又于近期进一步开放了融资性租赁业务。通用电气、卡特比勒等大牌跨国公司首先被批准成立独资的融资租赁公司。批准跨国公司在华成立独资融资租赁公司,是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开放我国服务领域范围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从侧面说明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融资租赁市场在中国的前景会越来越好。融资租赁在国外是仅次于银行信贷的金融工具,也是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这种租赁方式由出租方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出资购买承租方所需的设备,并承认承租方占有和使用该设备,从而以“融物”形式达到“融资”的目的。由于支付的租金实际包括设备价款、贷款利息及其他管理费用,承租方在租金支付完全后即可永久拥有设备。据有关数据,发达国际融资租赁业的市场渗透率最多已达到30%,而我国仅为1.5%左右。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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