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信贷政策与管理仍有待改进
最近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牵头组织了一次关 于棉花信贷政策和管理问题的专题调研表明,我国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信贷环境在不断变化,农发行棉花信贷政策及信贷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与之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为: 一、信贷管理的观念不适应。农发行棉花收购贷款的基本属性是按商业性原则管理的政策性贷款,贷款对象和贷款用途由国家规定,不仅要坚持信贷的政策性,而且要讲求效益性。棉花购销市场化后,农发行信贷管理的指导思想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收多少棉花,发放多少收购贷款”转变为“以销定贷,以效定贷”。但从调查结果来看,一些工作人员在观念上仍停留在传统的思维模式上,或过分坚持贷款的政策性,轻视效益性;或过分强调效益性,忽视政策性,片面地追求商业银行贷款的做法。这些都不利于准确理解和把握“以销定贷,以效定 贷”政策,充分发挥农发行的职能。 二、信贷政策不适应。相对于棉花企业经营的市场化,现行的棉花信贷政策逐渐显现出某种程度的滞后性,如目前农发行要求企业每销售一笔业务都必须遵循“顺价销售”的原则,结算方式不够灵活以及对企业服务和财务监管环节薄弱等。因此,需要尽快研究“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具体条件,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并认真贯彻落实。 三、信贷监管不适应。监管手段落后,主要依靠人工操作,效率比较低;现场监管滞后,加大了库存监管的难度,不能及时预防企业违规经营,如企业私自出库,只能到下次查库才能发现,增加了事后处理的成本;现有监管方式,如台帐、月报繁琐,灵活性不足,各部门协调不够,基层重复劳动多。 四、内部管理机制不适应。主要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奖罚不配套,责、权、利不统一。实行“以销定贷,以效定贷”,基层行及信贷人员工作做得好,增加了银行的经营效益,却没有奖励措施,而一旦放款出现失误,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为避免承担责任或减轻工作负担,基层行或信贷人员就会不放贷款。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