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确定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
日前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棉花工作会议上,就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具体方案及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了讨论,确定了此次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及工作重点。 据悉,此次改革总的精神和指导思想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打破垄断,规范流通秩序,完善宏观调控,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棉花市场。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放开棉花购销,促进有序竞争;改进棉花信贷资金供应办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将棉花购销、加工企业与供销社彻底脱钩,放开搞活棉花企业;彻底实行储备和经营分开,完善国家宏观调控机制;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改革棉花进出口管理体制;加强市场法制建设与政府监管,统一全国棉花政策。会上,将这次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明确为以下几 个方面: --从2001棉花年度起,只要具备资质条件并经法定程序认定的国内各类企业,无论所有制、地域、行业,均可从事棉花收购。鼓励获得收购资格的纺织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到新疆等主产棉区跨区直接或委托代理收购棉花。 --在清产核资、界定产权的基础上,将棉花购销、加工企业与供销社彻底分开,其改革和发展由国家经贸委负责指导。鼓励纺织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参与改造现有棉花企业。社企分开后,供销社各级联社按出资份额行使出资人代表职能,其在棉花企业的出资所得收益,实行专帐管理,由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用于偿还所欠银行本息、补充企业发展资金和为农服务,严禁挤占挪用。 --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贷款将逐步退出商品棉经营领域。从2001棉花年度起,农发行不再向非主产棉区提供政策性贷款。对主产棉区的棉花收购贷款,农发行将按照企业资质条件、经营情况和信用等级,采取抵押、担保等方式进行发放和管理。 --为实现储备与经营彻底分开,将组建国家储备棉管理公司。国家储备棉管理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实行独立运营,垂直管理。国家计委对国家储备棉管理公司实行业务指导。 --加快改革棉花进出口体制,逐步放宽棉花进出口经营限制,赋予具备条件的纺织企业、棉花经营企业、外贸流通企业等各类企业棉花进出口经营权。 --国家将出台《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及其所属纤维质量监督机构将据此加强对棉花购销、加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新疆地区要按照这次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精神,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放开棉花购销与价格,实现与全国棉花流通体制的统一并轨,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棉花市场的形成。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