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中国已达到市场经济地位的基本要求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2004年9月18日,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江小涓在“2004中国企业竞争力年会”上指出,无论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规则来判断,还是按照国内市场发育状况,中国都达到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 江小涓指出,从贸易争端角度讲,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具有市场经济地位关键看市场是否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这仅是规则标准。此外,还有行为标准,就是企业在竞争中的行为是否正常。同时包括绩效标准。 在谈到规则标准时包括有3个层面的要求:消费品市场需求决定价格;生产要素的价格也需要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各种所有制企业处于平等地位及产权平等。前两条我们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解决,最早的官方判断是在1994年,“中国的市场机制已经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主要的作用。”第三条各种所有制平等地位及产权平等应该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后才逐渐推进的改革,现在看来也已经解决。 在行为标准上:(1)企业目标从完成计划到追求利润。这个目标从1984年城市工业搞经济承包责任制时就已经确定;(2)对要素价格变化是敏感的。一种要素和另外一种要素价格底价发生大的变化的时候,企业要对投入要素的组合同步进行调整。当融资成本突然升高时,利率提高。在资金价格提高时,企业应该减少资金的使用数量,更多地转到劳动力要素的合并。国有企业在这个变化中,在90年代后期以前走得比较慢。企业的预算约束从软变硬,这也是市场经济重要的要求。在硬预算约束的前提下,无论有什么目标,如果财务上不能支撑,这个企业就面临倒闭。 绩效标准要求在市场经济中,要有不同行业利润平均化的趋势。在计划经济时代,资源是由政府、由计划来配置的,所以,资源在不同行业之间不流动,因此,导致了不同行业之间利润有非常显著的差别。都知道这个行业赚钱,但其他行业无法分享这块高利润。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江小涓指出,剔除特殊的行业,1985年赢利超过10%的企业有7家,超过5%有16家,有40个行业。这说明高利润行业和低利润行业要素的流动是不够畅通的。1995年情况发生了改善,超过10%的没有,超过5%的5家。2002年,超过10%的没有,超过5%的2家。这说明当行业之间利润发生比较大的变化时,投资者对跟进和退出的速度还是比较敏感的。 由此看来,中国已经达到了市场地位的基本要求。不单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规则来判断,加上企业标准和绩效标准都认为中国达到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江小涓同时指出,“希望中国有一个比较完整的市场经济,不仅仅是规则标准,而且是行为标准。如果从更广或者更深的层面来讲,我国希望有更多的层面看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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