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努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目前已占有我国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但融资难的问题仍旧制约着他们的生存和发展。 过去的一年里,我国政府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在积极颁布、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同时,于今年5月27日在深圳交易所推出了中小企业板,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这一举措立即赢得饱受资金问题困扰的中小企业的热烈响应。据深圳股票交易所常务副总经理宋丽萍介绍,到目前为止,已有38家公司公布了招股说明书,其中31家为民营企业,36家公司挂牌上市,发行总规模9.48亿股,发行融资总额91亿元。 与次同时,我国政府还鼓励中小企业到境外直接融资,并为其境外上市搭建平台、架设桥梁。 正在厦门举行的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由中国商务部主办,专门为中小企业设立了融资创新高峰论坛,邀请伦敦证券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美国纳斯达克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演讲,介绍各自资本市场的基本情况,为中国的中小企业提供更丰富的融资渠道。 山东泰山钢铁公司副总经理潘涛说:“对于我们这种寻求海外上市的民营企业来说,这种交易所开办的推介会针对性很强,对我们了解境外上市规则,结交未来的合作伙伴都很有帮助。” 事实上,近些年,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政策。除《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在信贷政策方面,中央银行也加大力度,要求商业银行在信贷方面给予中小企业更大的支持,并明确提出,商业银行应优先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发展;要求商业银行完善中小企业的评级、授信体系,适当下放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权限,建立适应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在担保政策方面,财政部、央行等也出台了针对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机构的优惠政策。另外,政府还提出利用风险投资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与中央政府的激励措施相呼应,地方政府也在逐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说,相当部分的地方政府已建立了有效的中小企业管理体制或协调机制,完善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地方政府还出台一系列相关的改革措施,如对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要求城市商业银行彻底按市场化规律运作;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农村信用社改革;改变利率的浮动空间;推进金融机构业务创新。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推动了正在成长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最新数据显示,2003年,我国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360万家,个体工商户2790万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企业达32857家。中小企业的出口额占全国的62.3%,上缴税收占46.2%,并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中小企业有力地支撑起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业已成为我国技术和产品创新的重要力量。但是,专家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包括建立与《中小企业促进法》相配套的具体的法律、法规,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中小企业融资法》、《中小金融机构法》等法规体系,以便于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主体的责任范围、融资办法和保障措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承惠指出,为更好地拓展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还需要改善我国目前的银行组织结构,改组改造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完善贷款担保体系,同时,一定程度地放松对资本市场的管制,发展地方产权交易市场,为没上市企业的产权交易提供平台。泰山钢铁公司的潘涛认为:“政策再好,落实是关键。是否能够做到政令畅通,对根本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至关重要。”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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