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产零关税商品突破千种
CEPA扩大开放磋商纪要在京签署,11个服务贸易领域放宽市场准入 商务部副部长安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唐英年昨天在CEPA联合指导委员会高层会议上签署了扩大开放磋商纪要,内地于明年1月1日前再对713种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 业内专家分析,随着零关税产品范围大面积扩充以及服务贸易领域门槛的降低,在两地已有所降温的CEPA热潮将被重新带动。 自2005年1月1日起,内地将对包括水产、服装、毛皮、药品、化工产品和电子产品等713种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其中香港现有生产的货品529种,拟生产的货品184种。加上今年1月1日已经实行零关税的273个税目、374种原产香港货物,港产零关税货物总数已达1087种。 据悉,上述货物原产地标准的磋商将在2004年10月1日前完成。 同时,双方也对香港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开放和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在服务贸易领域,内地同意,法律、会计、医疗、视听、建筑、分销、银行、证券、运输、货代和个体工商户等11个领域在CEPA原有承诺的基础上,对香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条件。同时,专利代理、商标代理、机场服务、文化娱乐、信息技术、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机构和专业资格考试等8个领域对香港扩大开放。 对于香港政府提出的简化内地企业来港投资的审批手续,在经过两地高层磋商后也被批准。商务部表示,将于近日出台便利和支持内地有能力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包括民营企业赴港澳投资经商的规定,采取简化审批程序扩大地方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间等多种措施,以便利和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赴港澳投资经商。 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于2004年5月20日启动了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扩大开放的磋商。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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