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产业集群发展中的缺陷(二)
自主创新能力弱,产业易大却难强 由于高素质人才缺乏、产业配套不完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等原因,我国的产业集群大多尚未形成集群应有的创新机制,企业缺乏自主技术创新的人才、资金、体制和环境基础。即使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广东尚未能成为创新型产业集群,即高端道路集群的首选地,产业发展面临着大而不强的隐忧。抽样调查表明,珠三角地区自主研发的企业比例还不到40%,多数企业没有核心技术,大多停留在低水平的往返式生产上,抗风险能力较差。不仅自主研发能力弱,而且作为技术创新基础的劳动力技能也普遍低下,制造业集群区出现严重的"技工荒",不少企业存在"一流设备、二流管理、三流产品"的现象。 在无法通过地方集群获得内部发展动力的情况下,一些地区的集群企业(如北京中关村)转而寻求外援之路,与跨国公司建立联系,从而导致在技术创新上对外部资源的依赖。随着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严格,我国产业集群进行自主技术创新的压力会变得更大。显然,失去创新动力的产业集群是不可能有持续发展能力的,这不仅指高科技产业群,即使是像纺织服装业这样的传统产业集群,忽视技术创新,不重视采用高新技术,也必将在竞争中走向衰败。 提高集群区的创新能力,既做大又做强产业,当前要采取多种措施,解决技术创新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鼓励企业增加R&D投入;政府部门要搭建技术创新的公共平台,建设包括社会化中介服务在内的区域创新体系;应以高新技术园区为重要载体,优化创新环境;大力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在证券市场上融资);此外,要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吸引跨国公司的研发中心在集群区落户。 地方网络残缺,企业难有根植性 我国有些产业集群的发展顺应了国际产业转移的趋势,利用当地区位和低成本的优势形成了竞争力,集群企业间的联系是跨国公司间联系的复制,而非建立在当地社会网络的基础上。如1987年第一家台湾鞋厂在东莞投资生产,到1990年时已有400多家台湾鞋厂在此落户,台湾的制鞋商、原材料供应商、包装商、机器维修店以及下包厂商在此形成一个新的企业网络。但台商企业只选择自己圈子里面的企业形成上下游交易合作关系,对当地相关产业前向、后向关联效应差。一旦产业链中关键企业决定迁移,就有可能导致整个产业网络的崩溃,形成整体迁移。事实上,有些产业集群的根植性差,游弋性产业较多,关键在于没有建立一个完善配套的地方网络。 产业集群中的地方网络是指特定区域内行为主体间的正式合作关系,以及他们在长期交往中所发生的相对稳定的非正式交流关系。地方网络的行为主体通常包括消费者、具有共通性和互补性的企业及其他机构,如大学、研究机构、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及政府等。传统产业集聚理论着重强调外部经济的效应,而现代集群理论却证明,地方网络才是产业集群竞争优势来源的重要内部机制。美国的硅谷就是一个建立在地方网络基础上的高技术产业集群,网络中的主体密切联系,企业与企业之间有着丰富多样的交流与合作,并促进各个专业制造商集体地学习和灵活地调整一系列相关的技术。 因此,在以外来(外商)企业形成的产业集群中,要注重通过完善地方网络,解决其"落地生根"的问题。主要包括:寻求区内各经济主体交流和互动的"胶",促进集群区内本地企业与外来(外商)企业的整合,以增强地区性粘结或凝聚力(Cohesion Policy);构建集群区学习型合作网络以提高集体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从而营造区域创新环境;要在集群中形成由中介服务机构、科技服务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组成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这是构建地方网络的重要环节。植根性好的产业集群会表现为一种区域品牌,从而会进一步强化集群的竞争优势。但要注意避免的是,地方社会网络下形成的家族制、准家族制企业关系,他们在促进集群发展的同时也可能产生一种排外的力量,并削弱集群创新的动力。 政府在集群发展中应当做什么? 目前关于如何发展产业集群,国内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产业集群完全是自发形成的,政府不应干预;另一种观点认为,政府可以遵循集群发展的规律,促进产业集群快速而健康地发展。由于对产业集群发展中政府的作用不明确,现实中一些地方对当地产业集群,或者疏于管理和引导,导致产业布局零乱,企业"遍地开花";或者完全由政府主导集群建设,大兴土木建园区,而进园企业却寥寥无几,有的虽有企业入园,却并未形成合理的功能分区,没有体现出专业化效益。特别是,受地方行政力量干预,一些产业集群只能局限于行政区范围,严重影响了跨地区制造业带和区域分工体系的形成。 那么,政府在地方产业集群形成中的核心作用是什么?我们来听集群问题专家M.E.波特的看法:"传统的竞争观点认为,政府通过调整宏观经济政策促进竞争,而公司在此大环境下自行其事;集群理论则认为这两者之间有一个中间地带。政府不该去帮助某家公司,因为这是在扭曲竞争;政府也不该去选择发展哪一个集群。但如果政府能够通过集群理论来认识制约公司发展的种种问题并着手解决这些问题,那么它能促进生产率的提高。"可见,政府既不是袖手旁观者,也不可以随意而为;恰当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对集群的发展是有助益的。在产业集群中,企业间的相互作用机制并不能完全依靠市场力量,通常需要适当的公共机构来规定内部共同的行动准则,政府以公共管理者的身份为企业提供公共产品、协调网络中企业的关系,可以保证产业集群的持续稳定地发展。 根据我国建设市场经济新体制的目标和加入WTO的承诺,各级政府将逐步减少对经济的行政干预。在产业集群发展中政府的功能主要是引导和服务,要从完善基础条件、理顺体制、健全制度入手,营造产业集群的良好氛围,消除任何阻碍集群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提升的因素。应当指出的是,政府最重要的作用不在于"制造"产业集群,而是发现那些已处于萌芽状态但很有发展潜力的产业集群,然后通过各种政策措施促进集群的地方网络形成。这里,政府尤其需要在以下两方面有所作为: 1. 帮助建立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在成熟的产业集群中,中介机构对加强地方网络中各行为主体间的联系有着重要作用,众多规模较小的企业通过协会而能联成一个整体。我国许多产业集群没有行业协会,或虽有行业协会却带有官方性质,不能积极主动地为企业发展提供帮助。为加强产业集群内部的自组织,政府要帮助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并制定行业规范。同时,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大力发展服务型的出口代理商、生产力中心、技术信息中心、质量检测控制中心、开放性行业技术中心等集群发展机构,建立法律、会计、仲裁、信息咨询等方面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自组织体系。 2. 为企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公共基础设施。网络中分工协作关系的建立和发展需要相应的信息,依靠私人关系或机构获得信息既有限也不完全;公共基础设施由私人提供通常也是无效率的。因此,政府不能撒手不管。当前,最重要的是,要加快信息咨询服务建设,建立多层次的公共信息平台;同时根据当地产业区职业特点,创办急需的劳动力教育培训机构,培养和创造高级生产要素;此外,政府也可出面组建创业服务中心,为新企业的形成提供孵化器功能。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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