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采取四项举措贯彻新《外贸法》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4-8-19 9:10:39
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简称《外贸法》)的要求,商务部将采取四项举措,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并相应完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 这四项举措是: 一、外贸经营资格管理方式改革。实行外贸经营主体备案登记制,统一各类企业外贸准入标准,让各类企业享有自主经营和平等竞争的权利。 二、积极引导外贸代理制的发展。完善外贸代理法律法规,按照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理顺委托方与代理方的关系,加快培育一批专业化、服务型外贸经营主体,提高代理能力。 三、外贸诚信经营和退出机制。积极推进外贸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数据征集,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外贸经营资格年检制度,规范外贸企业行为。依法对违法违规的企业予以处罚,严格限制其法定代表人行业准入资格,维护公平、自由的外贸秩序。 四、完善进出口商会体制。加快制定《进出口商会条例》,实现对商会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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