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关于方便纺织企业入市购棉的公告
来源:中国棉花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1-6-20
根据有关部门指示,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于6月19日召开会员单位交易员现场办公会,研究了加大投放量,严格交易管理,扩大工作站联网,方便纺织企业入市购棉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交易市场每次投放棉花不少于5000吨;改目前"按批打捆"为按车皮(或垛位)组捆,努力加快竞卖成交进度,提高工作效率。 二、重申交易管理有关规定: 交易结束3个工作日(含出合同当日)仍未签约、且无书面批准的,视买方主动违约并划扣违约金,原合同作废;签约后10个工作日仍未付款、且无书面批准的,由卖方列表通知交易市场,判买方主动违约并划扣违约金,原合同作废;会员预存的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交易通道将自动关闭,待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补足后方予恢复;判卖方违约的情形,详见华棉储备管理中心合同条款修改意见(附件1),请各会员相互转告并认真监督。 三、交易市场在棉花主要产区和销区设有20个常年交易工作站(联系电话见附件2)。通过试点,部分工作站已于日前开通远程联网交易。为迅速落实方便纺织企业入市交易的指示,交易市场决定在工作站全面推行联网交易方式,将于近期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工作站配备远程交易程序,请各地工作站提前做好技术联接与业务管理方面的准备。 四、交易市场再次要求所有的会员和工作站,必须有改革与发展的紧迫感,千方百计做好方便纺织企业入市购棉工作。各会员要主动加强与纺织企业新老客户的联系,各工作站务必在2日内将此公告内容通报给所在区域内的纺织企业,做到及时转达国家宏观调控信号,提供准确的交易市场竞卖信息,随时接受纺织企业的委托,积极开展代理购棉、提货等相关服务。
附件:1、关于修改《棉花购销合同》的函 2、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常年交易工作站联系表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二OO一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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