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广生态纤维产品商标
据来自从湖南省纤维检验局消息,湖南将着手天然/生态纤维产品标志使用的推广工作,该项工作的开展将成为湖南服装业走向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新起点。 国家质检总局于2001年8月16日和2003年11月27日先后发布了《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强制性标准和《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该标准对纺织产品中的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异味和含有23种有害中间体的偶氮染料进行了限制,甲醛、偶氮染料等物质存在致癌性、过敏性、毒害性、损伤生殖性、伤害胎儿、破坏遗传基因等危害。两个强制标准的实施为控制和规范纺织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在全社会倡导生态纺织品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依据。而要获得天然/生态纤维产品(制品)标志,产品必须要达到两个强制性标准的要求。2006年1月1日,这两个标准将在服装行业全面实施。 据湖南省纤维检验局负责人介绍,我国传统的纺织产品质检比较重视外观质量,内在质量考核指标较低。而发达国家的检验更趋向于内在质量的检测,对“生态”指标要求较高,并将其作为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因此,发展生态纺织服装产品,无论从消费者还是生产者的角度,都刻不容缓。而推广天然/生态纤维产品(制品)标志,将使消费者更加直观地了解商品的质量状况,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湖南已经开始着手标志的推广工作,湖南中国虎服饰生产的衬衫和湖南忘不了服饰生产的西服在湖南首批获得中国纤维检验局生态纤维制品标志和天然纤维产品标志准用证书,已经有数万件服装于今年挂上了认证商标。湖南省纤维检验所负责人表示,天然/生态纤维产品(制品)标志推广工作在湖南才刚起步,他希望没有加入证明商标使用的服装企业,努力提高自身的产品的质量,在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健康、安全要求的生态纺织、服装产品的同时,也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为湖南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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