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假棉花”案3案犯被判重刑并处巨额罚金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1-3-9
3月2日,河南尉氏县法院开庭审理“假棉花”案,3名被告人韩俊杰、付安生、韩军生一审分别被判处10年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巨额罚金。 审理查明:2000年春,韩俊杰在尉氏县大桥乡大苏村筹建棉花加工厂,指派付安生(系韩俊杰之婿)、韩军生(系韩俊杰之子)从外地买回一套棉花加工设备。5月20日,大桥乡供销社棉花加工厂聘请韩军生为业务员并颁发聘书,允许韩军生从事棉花加工业务。2000年10月初,韩的棉花加工厂建成。在为崔建标、于水等人加工棉花过程中,应崔建标、于水等人要求,向籽棉掺回收棉,共计加工劣质皮棉163.445吨,价值170万元。韩俊杰获取加工费7.24万元。 尉氏县法院认为三被告已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判处韩俊杰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处付安生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90万元;判处韩军生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90万元。 据大河报报道,3名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均提出上诉。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