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棉花协会倡议,排除棉花中的异性纤维
湖北省棉花协会向全省棉花收购、加工、经营会员单位发出倡议:向省内外的棉纺织企业郑重承诺,逐步减少并将彻底排除棉花中的异性纤维。 2002年10月,国家计委、经贸委、农业部、供销总社、质检局发出第24号令《避免在棉花采摘、交售、加工过程中混入异性纤维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在棉花采摘、交售、加工过程中避免混入异性纤维(注:异性纤维主要是指在棉花中混入的危害性杂物,如化学纤维、丝、麻、毛发、塑料绳、布块等,俗称“三丝”)。 近年来,棉花中混入异性纤维给棉纺织企业的经济效益、棉纺织产品质量及其下游企业和产品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全纺织行业对此深恶痛绝。同时,棉花中混入异性纤维也对棉花收购、加工、经营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品牌效应和企业信誉带来危害。棉花中混入异性纤维是目前减弱我国棉花、棉纺织品、服装市场竞争力的最突出问题,对此,各棉花收购、加工、经营单位要有充分的认识,下大力气,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 为此,04年9月,湖北省棉花协会向全省棉花收购、加工、经营会员单位发出倡议:向省内外的棉纺织企业郑重承诺,逐步减少并将彻底排除棉花中的异性纤维。 目前,已有湖北省黄冈市棉花公司、湖北省天门市棉花总公司、湖北省公安县棉花总公司、湖北省随州市棉花公司、湖北省当阳市棉花公司、湖北省黄冈市棉花公司龙感湖分公司、湖北省谷城县棉花总公司、湖北省钟祥市红星棉花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湖北省棉花收购、加工、经营企业避免在棉花中混入异性纤维的承诺书》。对以上已签署承诺书的单位,湖北省棉花协会恳请国内与棉花、纺织有关的网站、新闻媒体向全国纺织企业宣传、推荐。 湖北省棉花协会: 联系地址:武汉市汉口青岛路7号银丰大厦13楼 联系电话:027-82777812 82777813 传真:027-82777813 联系人:张建源 电子邮件:hbca@yfcotton.com 二○○四年十月八日 附:《湖北省棉花收购、加工、经营企业避免在棉花中混入异性纤维的承诺书》 湖北省棉花收购、加工、经营企业避免在棉花中混入异性纤维的承诺书 为促进湖北省棉花收购、加工、经营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强化质量管理,提升湖北棉花的整体质量水平,扩大优秀品牌棉花的市场占有率,增强湖北棉花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我们郑重承诺: 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减少并将彻底排除棉花中的异性纤维: 第一,加强宣传棉花中混有异性纤维的危害性,使棉农和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的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棉花中混入异性纤维的危害。 第二,加强对棉农采摘、晾晒、交售籽棉的组织和指导,宣传推广戴头巾采摘棉花、用纯棉袋子装棉花、用棉绳捆绑袋子,加强籽棉晾晒管理等措施,从源头上防止异性纤维混入棉花。 第三,建立和健全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质量规范和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棉花质量标准和检验规程,严把棉花收购、加工质量关,在收购、加工环节中对混入籽棉中的异性纤维进行挑拣和排除。 第四,根据棉花中混入异性纤维的含量,对收购的籽棉或采购的皮棉采取加价、降价、拒收或退货。 第五、销售的棉花中异性纤维含量控制在2克/吨以下,指标采用纤检机构的检验结果。 法人代表签名: 二○○四年九月十七日 (加盖公章)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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